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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须要立志——杨继盛《杨忠愍公遗笔》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3日 17:41

  〓 原文 人须要立志。初时,立志为君子,后来多有变为小人的。若初时不先立下一个定志,则中无定向,便为天下之小人,众人皆贱恶你(1)。你发愤立志要做个君子,则不拘做官不做官(2),人人都敬重你,故我要你先立起志来。(明·杨继盛《杨忠愍公遗笔》)


  〓 注释 (1)贱恶:轻视厌恶。(2)拘:限,限制。


  〓 译意 一个人必须先立定志向。起初,立志要做君子的,后来也有变为小人的。但如果初时不先立下一个定志,那么到了后来做事就没有个定向,便就很容易成为天下之小人,众人就会轻视厌恶你(1)。你发愤立志要做个君子,则不论做官不做官(2),人人都敬重你,所以我要你先立起志来。


  〓 解读 杨继盛(1516—1555),字仲芳,号椒山。杨继盛在三十二岁时考中进士,从此入朝为官。他看不惯奸相严嵩的作恶多端,刚上任一个月,就草拟了弹劾严嵩的《请诛贼臣疏》。他说:“臣观大学士严嵩,盗权窃柄,误国殃民,其天下之第一大贼乎。”然后逐条列数严嵩祸国专权的“十大罪”和“五奸”,请皇帝将他绳之以法。严嵩被点到痛处,恨得咬牙切齿,在皇帝面前诬告他“谋国是假,谋反是真”,结果杨继盛被关进大牢,遭到了灭顶之灾。为了置其于死地,严嵩令人对杨继盛严刑拷打,他的十个手指被折断,腿骨被夹碎,一片血肉模糊。狱中三年,受尽酷刑。嘉靖三十四年被处死,死时年仅三十九岁。严嵩倒后台,赠太常少卿,谥“忠愍”。有《杨椒山集》、《杨忠愍公集》。


  杨继盛临刑之前,给两个儿子写了遗书。在这封最后的家书中,字里行间充满了杨继盛对妻子、儿子的爱情、亲情,也使人们了解这样一位敢于冒生命之危向皇帝进谏的铁骨忠良,同时也是一位情谊深厚的丈夫和慈父。他在遗书中对应尾、应箕两个儿子训喻了许多做人、处世、为官、治家的道理。其中,杨继盛最强调的还是儿子的道德修养。他要求儿子要“立志”,他认为“你发愤立志要做个君子,则不拘做官不做官,人人都敬重你,故我要你第一先立起志气来”。他认为,幼时若不立志,“则终无定向,便无所不为,便为天下小人”。他要儿子去私欲,存公道,做好人。杨继盛临刑之前想到的是告诫儿子要立志,并进一步强调希望儿子要立作一个君子的志向,真可谓用心良苦,感人至深。(版权所有 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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