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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孙不可不教,童仆不可不恤(1)
——朱熹《朱子家训》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8日 07:25

  〓 原文 子孙不可不教,童仆不可不恤。(南宋·朱熹《朱子家训》)


  〓 注释 (1)恤(xù):对别人表同情,怜悯。


  〓 译意 子孙一定要教育,童仆一定要怜恤。


  〓 解读 “子孙不可不教”,这是朱熹家教思想的警句。朱熹在《家训》中要求父母对子女要“慈”要“教”。他认为”父之所贵者,慈也“。所谓”慈“,即父母要疼爱子女。大学之道在至于至善,父母对子女的爱必须是至善的爱。但是父母对子女千万不可溺爱,溺爱是害。如果子孙不肖,对其放纵是不行的,所以朱熹指出:“子孙不可不教也”。父母在对子女倾注慈爱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孩子的管教。人在孩童时期,神情未定,可塑性大,要抓紧这个有利时机给予教育,使其懂得礼仪,懂得做人的道理。


  朱熹在教育子女方面也留下许多佳话。朱熹长子朱塾顽皮贪玩,朱熹唯恐朱塾在家不得专意,耽误学业,便送他远离膝下千里从师,赴婺州金华县(今浙江金华市)拜吕祖谦为师。临别前,朱熹还写下《训子从学贴》交付朱塾,贴中从日常生活小事到具体待人接物无不悉数训诫。可谓爱而有教,慈而施爱。有一次,朱熹到女婿黄干家中,黄干在外任职,其女儿朱兑因家贫只能准备葱汤麦饭招待久而不见的老父,心中实感内疚。朱熹知道女儿的心思,笑着对女儿说:“我儿切莫介意,这菜肴不同一般,可称美味可口。”吃罢饭,朱熹走进书房,铺开宣纸,饱蘸浓墨,挥笔写下一首诗:“葱汤麦饭两相宜,葱补丹田麦疗饥。莫道此中滋味薄,前村还有未炊时。”女儿朱兑看过慈父这首诗,脸上顿露宽慰的笑容。后来这首诗成为黄氏家训,流芳于世。


  “童仆不可不恤”。这是儒家仁义思想的体现。朱熹主张“父之所贵者,慈也。子之所贵者,孝也。兄之所贵者,友也。弟之所贵者,恭也。夫之所贵者,和也。妇之所贵者,柔也。”目的就是是通过对家庭成员的角色定位和互相促进,让子女在人性化的环境中形成做人的基本标准,并拓展到与其他社会成员的关系处理上。“童仆不可不恤”,这是亲亲之爱的拓展,只有对童仆的爱怜,才有君子的仁厚。因此,他在劝子从学的信中要求儿子,“下轿徐行,以宽仆夫之力”。在家训中告诫子孙“见老者,敬之;见幼者,爱之。有德者,年虽下于我,我必尊之;不肖者,年虽高于我,我必远之。”帮助孩子树立遵循尊礼、贵信、仁义、友爱、宽容处世规范的理念。(版权所有 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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