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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子,教之以义方。——左丘明《左传·隐公三年》
〓 原文 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又娶于陈,曰厉妫(1),生孝伯,早死。其娣戴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
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1),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石碏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2),弗纳于邪。骄、奢、淫、泆(3),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珍者鲜矣(4)。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君人者将祸是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弗听,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先秦·左丘明《左传·隐公三年》)
〓 注释 (1)厉妫(guī):战国时期卫前庄公(姬扬)之妾。在《史记》中称“厉姒”,在《左传》中称“厉妫。(2)嬖人:身份卑下而受宠爱的人。(3)义方:指行事应遵守的规矩法度。(4)泆:放纵,放荡。(5)眕(zhēn):抑制。
〓 译意 卫庄公娶了齐国太子得臣的妹妹,称为庄姜。庄姜漂亮却没有生孩子,卫国人因此为她创作了《硕人》这篇诗。卫庄公又在陈国娶了一个妻子,名叫厉妫,生了孝伯,很早就死了。跟厉妫陪嫁来的妹妹戴妫,生了卫桓公,庄姜就把他作为自己的儿子。
公子州吁,是卫庄公宠妾的儿子,得到庄公的宠爱,州吁喜欢军器,庄公不加禁止。庄姜很讨厌他。石碏规劝庄公说:“我听说喜欢自己的儿子,应当以道义去教导他,不要使他走上邪路。骄傲、奢侈、放荡、逸乐,这是走上邪路的开始。这四种恶习之所以发生,是由于宠爱和赐予太过份。如果准备立州吁做太子,那就应该定下来;如果还不定下来,会逐渐酿成祸乱。那种受宠而不骄傲,骄傲而能安于地位下降,地位下降而不怨恨,怨恨而能克制的人,是很少见的。而且低贱的妨害尊贵的,年少的驾凌年长的,疏远的离间亲近的,新的离间旧的,弱小的欺侮强大的,淫欲的破坏道义的,这就是六种反常现象。国君行事得宜,臣子服从命令,父亲慈爱,儿子孝顺,兄爱弟、弟敬兄,这就是六种正常现象。去掉正常而效法反常,这就会很快地招致祸害。作为君主,应该尽力于去掉祸害,现在却加速它的到来,恐怕不可以吧!”庄公不听。石碏的儿子石厚和州吁交游,石碏禁止他,石厚不听。卫桓公即位,石碏就告老回家了。
〓 解读 州吁是卫庄公宠姬生的公子,深得卫庄公宠爱。州吁因得到庄公的宠爱而行为放荡,庄公也不加管教制止。卫国大夫石碏就劝谏庄公说:“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泆,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 庄公不但不听石碏的劝谏,反而继续放纵州吁,州吁的骄、奢、淫、泆愈演愈烈。鲁隐公四年,州吁杀死他哥哥桓公,自立为国君。由于州吁杀兄篡位,不得人心,很快被国人所杀。这就是庄公纵容州吁放荡所招致的祸害,完全应了大夫石碏爱而不教、所以速祸的警告。(版权所有 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