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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之不以道,适所以害之也。——司马光《资治通鉴·晋纪十八》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5日 07:30

  〓 原文 ……太子职在视膳(1),不当豫政(2);庶人邃以豫政致败(3),覆车未远也。且二政分权,鲜不阶祸(4)。爱之不以道,适所以害之也(5)。(北宋·司马光《资治通鉴·晋纪十八》)


  〓 注释 (1)太子:(2)豫政:参与朝政(3)庶人:(4)阶祸:(5)适:恰恰。


  〓 译意 ……太子的职责在于侍养父母,不应当参与朝政。庶人石邃因为参与朝政而招致失败,前车之鉴距今不远。而且由二人掌握朝政,权力分散,很少有不发生祸患的。爱他们却不知怎么爱,这正是害了他们的根由。爱的方式不对,这样的爱恰恰是害了他们。


  〓 解读 “爱之不以道,适所以害之也”,出自北宋政治家、史学家、文学家司马光所著《资治通鉴·晋纪十八》。这句话告诫人们,爱孩子如方式不对,这样的爱恰恰是害了他们。2016年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的讲话中强调,爱子必以道,指出:“家庭教育涉及很多方面,但最重要的是品德教育,是如何做人的教育。也就是古人说的‘爱子,教之以义方’,‘爱之不以道,适所以害之也’。”


  “爱之不以道,适所以害之也。”这句古训有着惨痛而深刻的历史教训。《资治通鉴·晋纪十八》记载,十六国时期后赵君主石虎在诸多儿子中最喜欢石宣和石韬两个,石宣是太子,而石韬被封为秦公。石虎为宣示对这两个儿子的喜爱,让两人按日轮换省视、裁决尚书的奏事,可以独自决定赏赐或刑罚,不再向石虎禀报。司徒申钟劝谏石虎说:“赏赐或刑罚,是人君掌握的大权,不能交给别人,这是用以防微杜渐,将逆乱消灭于未然的办法。太子的职责在于侍养父母,不应当参与朝政。庶人石邃因为参与朝政而招致失败,前车之鉴距今不远。而且由二人掌握朝政,权力分散,很少有不发生祸患的。爱他们却不知怎么爱,这正是害了他们的根由。”石虎不听申钟的劝谏,还破格让太子石宣出行祭祀时打着天子的旌旗,让石韬出行时也享受太子一样的待遇。太子对此心怀忌恨,暗中使人刺死石韬。石虎查明真相后,竟立即命人用极端残忍的手段杀死太子石宣,并诛灭全家。石虎死后,其他儿子为争帝位互相残杀,导致后赵逐渐衰落,终至身亡国灭。


  这就是后赵时期发生的“爱之不以道,适所以害之”的惨痛故事,后世有德之君和有贤之士引以为戒。清代的郑板桥(杨州八怪之一、曾任山东范县、潍县县令)对深为所戒。他在潍县任县令时写书信交代其弟:“余五十二岁始得一子,岂有不爱之理!然爱之必以其道,虽嬉戏玩耍,务令忠厚,毋为刻急也。……我不在家,儿子便是你管束。要须长其忠厚之情,驱其残忍之性,不得以为犹子而姑纵惜也。家人儿女,总是天地间一般人,当一般爱惜,不可使吾儿凌虐他。”(《潍县署中与舍弟墨第二书》)由此可见郑板桥“爱之以道”的良苦用心。为人父母要以“道”教育、引导、约束孩子,使孩子走正道,做好人,成其业。“爱之以道”,用今天的话来说,家庭要用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孩子,“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迈好人生的第一个台阶”。(版权所有 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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