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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之,当教之使成人。——司马光《家范·卷三》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1日 07:18
〓 原文 自古知爱子不知教,使至于危辱乱亡者,可胜数哉!夫爱之,当教之使成人。爱之而使陷于危辱乱亡,乌在其能爱子也(1)?人之爱其子者多曰:“儿幼,未有知耳,俟其长而教之(2)。”是犹养恶木之萌芽,曰俟其合抱而伐之,其用力顾不多哉?又如开笼放鸟而捕之,解缰放马而逐之,曷若勿纵勿解之为易也(3)!(北宋·司马光《家范·卷三》)
〓 注释 (1)乌: 表示疑问,哪,何。(2)俟: 等待。(3)曷若: 怎样,何如。
〓 译意 自古以来许多父亲都知道疼爱子女,却不懂得教育子女,以至于使他们危害他人,自取灭亡,这样的事例还少吗?疼爱子女,就应当教育他们,培养他们成人。疼爱他们却让他们走上邪路,又怎能算得上疼爱他们呢?疼爱子女的那些人常常说:“孩子小,不懂事,等他们长大后再来教育他们。”这就好比种了一棵不正的树苗,说等到树木长大后再来修剪它,那样费力不更多吗?又像打开鸟笼把鸟放走之后再去捉鸟,解开缰绳把马放走之后再去追它,与其这样,哪如事先就不放开鸟和马呢?
〓 解读 《家范》卷三《父》、《母》篇中,司马光引用曾子、颜子推的治家教子之道,并列举了周太任胎教文王、孟母三迁等数十位贤母教子的典范供人效益法。如:石碏劝谏卫庄公说:“我听说父亲疼爱子女应该教给他们做人的正道,不使他们走上邪路。骄横奢侈,荒淫放纵,就会走上邪路。骄奢淫逸四种习惯都有,这是过分宠爱他们所造成的。”(版权所有 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