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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及婴稚,识人颜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诲,使为则为,使止则止。——颜之推《颜氏家训卷一·教子》
〓 原文 古者,圣王有胎教之法:怀子三月,出居别宫,目不邪视,耳不妄听,音声滋味,以礼节之(1)。书之玉版,藏诸金匮(2)。生子咳嫕,师保固明,孝仁礼义,导习之矣。凡庶纵不能尔,当及婴稚(3),识人颜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诲,使为则为,使止则止。比及数岁,可省笞罚(4)。父母威严而有慈,则子女畏慎而生孝矣。(南北朝·颜之推《颜氏家训卷一·教子》)
〓 注释 (1)节:约束,限制。(2)匮:柜子。这个意义后来写作"柜"。(3)稚:儿童。(4)笞(chī):用竹杖、荆条打。
〓 译意 古时候,圣王有所谓胎教的方法:王后怀太子到三个月时,就要搬到专门的房间,不该看的就不看,不该听的就不听,音乐、饮食,都按照礼节制。这种胎教的方法,都写在玉版上,藏在金柜里。太子生下来 到两三岁时,师保就已经确定好了,从那时起开始对他进行孝、仁、礼、义的教育训练。普通平民纵然不能如此,也应当在孩子知道辨认大人的脸色、明白大人的喜怒时,开始加以对他们教诲,叫他去做他就能去做,叫他不做他就不会去做。这样,等到他长大时,就可不必对他打竹板处罚了。当父母的平时威严而且慈爱,子女就会敬畏谨慎,从而产生孝心。
〓 解读 颜之推创制家训,意在治家。他认为,治家首在教育子女,因而十分重视对子女的早期教育,较早地论述了“胎教”思想,强调家训宜早,始自婴孩。
颜之推在《教子》篇中说:“古者,圣王有胎教之法:怀子三目,出居别官,目不邪视,耳不妄听,音声滋味,以礼节之。书之玉扳,藏之金匮。生子咳喔,师保固明,仁孝礼义,导习之矣。”不过,对于一般家庭,胎教是没有条件实行的。即使如此,也宜早教:“凡庶数不能尔,当及婴稚,识人颜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诲。”古今许多事实证明,大多数婴儿生下二至三个月,对于父母朝他有意说话和表示喜怒,都有积极的反映;到七八个月时,能听懂大人的一些话语,领悟某种示意,并表现出悲与喜、哭与笑,这时就可以进行言词方面的教育。在《音辞》篇中他告诉子孙:“吾家儿女,虽在孩稚,便渐督正之;一言讹替,以为己罪矣。云为品物,未考书记者,不敢辄名,汝曹所知也。”
颜之推“固须早教”的思想建立在自己的亲身感受和对子女身心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基础之上。他在《勉学》篇中说,“人生小幼,精神专利,长大以后,思虑散逸,固须早教,勿失机也。”在《慕贤》篇又说:“人在少年,精神未定,所与款狎,熏渍陶染,言笑举动,无心于学,潜移默化,自然似之。”所以孔子说:“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在颜之推看来,孩子在儿童期具有精神的专一性、思想的敏锐性、记忆的牢固性;“识人颜色,知人喜怒”,“使为则为,使止则止”的可塑性。所谓“少成若天性,习惯成自然”,少年时代养成的良好习惯,久而久之,就像天生一样自然而然。(版权所有 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