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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传礼,恪守成法。——胡氏“家规十条”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2日 07:58
〓 原文 吾族素号节义文章,家有传礼,谨以司马(1)、晦翁(2)二公为法,恪守成法,无或背戾(3),陨越(4)典章,有愧方家风规焉。(北宋《芗城胡氏宗谱·胡氏“家规十条”》)
〓 注释 (1)司马:司马光。(2)晦翁:指朱熹,号晦庵,世称晦翁,有《朱子语类》传世。(3)背戾:违背。(4)陨越:超越。
〓 译意 我家族一直以来以文章节义著称,家传礼仪,慎重地效法司马、晦翁二人治家格言,恪守成型的礼法,不违背或乖戾,不逾越典章,否则有愧于大方之家的风范。
〓 解读 早在北宋真宗年间,吉州庐陵芗城(今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值夏镇)胡氏一族就制定了《芗城胡氏家规十条》,包括礼让,士习,官箴,农桑,国课,俗尚,邪教,禁盗,备荒,表率等内容。胡氏“家规十条”制定的目的是:“家规十条列诸谱次束心思也正风俗也”,“勉恪遵而力行之以无愧为忠孝之后”。意思是:“家规十条”是维护家族秩序的法则,教育子孙后代的行为规范,后世子孙要遵守家规,恪守道德,修养学识,正心修身,保持节义文章的门风,无愧为忠孝之后。
胡氏“家规十条”条条都体现了胡铨家族忠君爱国、奉公守纪的本色。第六条“ 俗尚篇”,强调“家有传礼,谨以司马、晦翁二公为法,恪守成法”,规劝家人“无或背戾,陨越典章”,否则就“有愧方家风规”。(版权所有 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