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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家之法,妇女须能,以和为贵,孝顺为尊。——宋若莘《女论语》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4日 08:30
〓 原文 处家之法,妇女须能(1),以和为贵,孝顺为尊(2)。翁姑嗔责(3),曾如不曾,上房下户,子侄宜亲。是非休习(4),长短休争,从来家丑,不可外闻。 (唐·宋若莘《女论语》)
〓 注释 (1)能:胜任。(2)尊:敬重。(3)嗔责:责怪。
〓 译意 处理家事的方法,家庭主妇必须有本事胜任,以亲和为上,孝顺为重。公婆的责怪,谨记己错而改之,对上房下户,对子侄宜亲和。是非不要喋喋不休,也不要争长论短,从来家丑,不可外扬。
〓 解读 和睦内外,首先是和家。《和柔》章训诫道:“处家之法,妇女须能,以和为贵,孝顺为尊。翁姑嗔责,曾如不曾,上房下户,子侄宜亲。是非休习,长短休争,从来家丑,不可外闻。”对公婆的怒责,谨记己错而改之;即使冤枉自己,也不应计较,就像没有发生过一样。对幼小的子侄之辈,要怜爱、亲恤。在妯娌之间,不要谈论是非,争竞长短,家中有丑恶之事,也不可自扬于户外。其次是睦邻:“东邻西舍,礼数周全。往来动问,款曲盘旋。一茶一水,笑语忻然。当说则说,当行即行。闲是闲非,不入我门。”邻家女眷往来,应问寒问暖,茶水招待,言不失其礼,不评论其是非长短,不泄露其交谈的言论,不要像愚妇那样,偏听一方,不辨真伪,便出秽言,触犯长辈,伤害亲戚,毁骂妯娌,无所不止。这样才能内外和睦。(版权所有 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