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境中的坚守——记百色市西林县纪委信访室主任王春梅
阳光护农保障权益下乡活动,图为王春梅(右一)主任接待来访群众
二、坚守职责
“十五年来,我默默地坚守在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岗位上,不求名利,任劳任怨,不要求领导提拔,愿在本职工作上不断努力,筑起反腐倡廉的第一道关口。”
——摘自王春梅《我的人生本色》
基层是群众信访的源头,而县纪委信访室又是解决信访反映问题的前沿。
西林地处桂西,俗称“广西省尾”,山高皇帝远,解决基层信访反映问题的压力重如山。
王春梅任乡纪委副书记时,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就集中在解决基层信访问题上。
2000年5月的一天,王春梅接到群众举报,说泥洞村一村干部在发放移民搬迁征地补偿款中,私自虚报被征田地面积,冒领移民田地征地补偿金。
王春梅接到举报时,正在儿子重病,四处求医寻药之时。泥洞村移民点离乡政府30多里路,交通不便,走路要走3个多小时。她的丈夫又在几十里路外的村小任教,怎么办?她把儿子交给乡政府的一个干部家属帮带,就搭乘一辆货车到泥洞村移民点,和驻村的乡干部一起调查。
王春梅到村里调查时,移民点所征用的田地已被挖掘平整,征地原状已不复存在,对开展案件调查非常不利。王春梅当天晚上就住在村里,访村民,找村干。经过两三天的反复核查,查清了案情。冒领移民田地征地补偿金的村干部在王春梅的教育下,也愿意退出冒领移民田地征地补偿金。当村民领到了该得的补偿款时,拉着王春梅的手激动地说:“感谢党,感谢政府,有您这样的纪检干部我们老百姓就放心了。”
2005年4月,王春梅调到西林县纪委,任信访室的副主任。她在“天下第一烦、天下第一难”的工作面前,有苦不怕苦,知难不畏难。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再烦再难也要做好。她说:“信访部门是纪检监察机关联系群众的窗口,做不好信访工作,就没办法向群众交代。”从此,她始终怀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把来访群众当做“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做“家信”,把群众反映的事当做“家事”,热情接待,认真处理。
2007年3月的一天,王春梅接到一封群众举报,举报八达镇民政助理熊某某贪污优待金、下岗职工生活费等问题。群众的举报,反映了群众对纪检信访的信任和期盼。王春梅说,我们不能让群众失望。在县纪委领导的关切下,王春梅和办案室的同志一起到八达镇进行了初核,查明熊某某借财务收支账目混乱之机,贪污优待金4300多元。结案后,县纪委追缴了熊某某贪污的优待金,并如数发到应享受优待金的村民手中。
这又是一起侵占农民利益的举报。2013年3月1日,群众来信举报,岑日辉利用其担任古障镇人民政府驻妈蒿村工作队员职务的便利贪污农村茅草树皮房改造补助经费。王春梅接到举报信后毫不迟疑地在“信访拟办单(检举控告)”的拟办意见栏中写上:“由信访室、案件室初核。”
很快,县纪委组成了由王春梅和案件检查室主任负责的岑日辉案件调查组。
经过几天的调查,3月7日,王春梅和案件检查室主任写出了《关于反映岑日辉同志贪污农村茅草房改造补助经费问题的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当天,西林县监察局决定,对岑日辉的违纪问题立案调查。
不多久,西林县监察局将岑日辉的违纪问题移交西林县检察院处理。
岑日辉贪污案证据确凿。经查,2012年度古障镇妈蒿村小龙保屯有8户得了茅草房改造指标,每户的补助是30000元。2012年5月,岑日辉利用其担任西林县古障镇人民政府驻妈蒿村工作队员职务的便利,与妈蒿村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委员会主任黄正敏等人商量,以下屯工作辛苦、用车耗油多为由,向妈蒿村得到2012年茅草房改造补助指标的6户村民提出要辛苦费6000元,并以需缴纳税款为由骗取每户村民1800元,6户共10800元占为己有。
2013年7月2日,西林县人民法院判处黄正敏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2013年7月2日,西林县纪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黄正敏开除党籍处分。
这些年来,王春梅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第一线,用自己的热情与耐心、细心与诚恳,“听群众话,想群众苦,解群众难”。
2014年3月15日,上午。八大河移民搬迁到普合乡新丰村的村民高春元走进王春梅的办公室,递上了一份“控告书”。王春梅一面招呼高春元坐下,一面给他倒了开水,然后仔细听了高春元的“控告”。2002年,西林县古障镇林业站站长黄某某伙同八达河村夜德屯王某某、田某某,乘高春元家人病亡及高春元病重之机,擅自将属于高春元家人的100多亩自留山林地占为己有,并从2002年以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金。
高春元要求黄某某和王某某、田某某退回退耕还林补助金。从2009年起,高春元病好后为此事已连续上访了6年。县里相关部门也调查过和调解过,均未解决问题。这次到王春梅这里上访,已经是他到县里上访的第7次。
听了高春元的“控告”,王春梅说,你老先回去,我们纪委会派人下去调查,把这件事搞清楚。
那天,高春元一走,王春梅立即报告县纪委领导。县纪委领导责成王春梅和两名跟班学习的乡镇纪委书记调查此事。
4月10日,王春梅先找了黄某某到办公室谈话。过了几天,王春梅带着两名跟班学习的乡镇纪委书记到新丰村。他们先后找了村干、老党员和村民,证实了高春元的控告属实。
4月25日,王春梅把黄某某和高春元找到她的办公室进行调解。黄某某和高春元协商后,黄某某写了一张1.4万元的欠条给高春元。高春元的6年“控告”,在王春梅的调查和调解下,终于有了“柳暗花明”的一天。
2006年以来,王春梅在家庭厄运的层层重压下,以一个纪检监察干部特有的精神,亲自主持初核信访件305件,初核率96.89%,办结率和反馈率达96%。认真分析筛选群众举报线索,及时为委局机关提供案件线索35件,化解矛盾31起,先后有32名违纪人员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信访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了经济损失100多万元。她还认真核查举报失实信访件40件,每年接待业务内和业务外来访群众80多人,为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率先改革的党员干部澄清了事实。这些年来,西林县纪检信访工作取得了无重大集体上访事件发生、无长期纠缠信访老户案件、无违法失职致矛盾激化事件、上访人员逐年减少的良好局面。
上一页 下一页 |
第 [1] [2] [3] [4] [5] [6] 页 |
编辑:杜建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