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廉洁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启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大力弘扬清正廉洁价值理念,推动清廉广西建设全面提质增效,结合“广西廉政教育馆”的筹建工作,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廉洁文化作品”征集活动。
一、活动主题
以“廉动广西·创意同行”为主题,将广西廉洁元素融入作品,以新颖别致的创意,助推廉洁文化走入广大群众和党员干部生活日常,涵养其崇德尚志、清廉自守的精神境界,在全社会倡导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良好风尚。
二、征集对象
各级党政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集类型
(一)文化创意类
1.办公文具。包括笔筒、书签、尺子、胶带、贴纸、夹子、笔袋、便利贴、笔记本、鼠标垫等;
2.生活用品。包括杯子、雨伞、袋子、扇子、冰箱贴、钥匙扣、手机壳、梳子、徽章等。
(二)工艺美术类
包括雕塑、陶瓷、玉器、织锦、刺绣、印染、漆器、金属、首饰、编织、工艺画等用非遗或特殊技艺制作的手工艺品。
四、活动安排
(一)作品征集阶段(即日起至2025年7月25日)。
动员各级党政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活动。
(二)作品评审阶段(2025年7月下旬)。
组织专家评委开展作品初审、复审,围绕作品思想内容、制作水准、社会影响力、传播效果等维度进行评选,经审定后确定和通报优秀作品名单。
(三)宣传展示阶段(2025年8月)。
结合“广西廉政教育馆”建设功能布局,入选的作品将在展馆相关区域进行展示宣传或集结图册出版,并署作者姓名和单位名称。
五、作品要求
(一)作品规格。参与本次活动的作品,文创类作品长宽高一般不超过50cm,工艺美术类作品长宽高一般不超过100cm。
(二)作品材料。作品作者须填写《全区“廉洁文化作品”登记表》(附件1)、《全区“廉洁文化作品”著作权声明书》(附件2),同时提供多角度、能体现作品原貌的图片(不少于5张),图中标注作品尺寸(长×宽×高cm)。图片电子文件格式统一为JPEG,像素不低于300dpi,每张大小不超过5M。
(三)作品导向。作品应充分展现本地的地域特色、本行业本系统深厚的廉洁文化底蕴,不涉及国家机密、内部信息,不含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令禁止的内容,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不损害国家、社会和集体利益。
(四)其他要求
1. 作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原创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
2. 作者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作者应承担由其作品及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3. 作者签署《全区“廉洁文化作品”著作权声明书》(附件2)即默认授予本次活动举办单位和其主管单位对作品的公示权、传播权、编辑出版权,举办单位不另行通知,不支付报酬。
4. 报送的所有材料、实物作品一概不退。
六、作品报送
各单位、个人可将作品及相关材料报送本地本单位相关纪检监察机构,由各级纪检监察机构逐级上报。
各市纪委监委和自治区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于2025年7月25日前,将初步筛选并整理打包的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djzxxielinfeng@163.com,并寄送相关材料及1:1实物。
联 系 人:周烨昀 谢林锋
联系电话:(0771)5568710、(0771)5673212
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
2025年7月2日
编辑:吴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