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深化贯通协同 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这份整改报告虽然列出了问题清单,但在剖析根源、推动长效治理方面措施还不够实,必须‘回炉’再造。”近日,在平南县委巡察整改成效联合评价会上,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及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合评价组,对镇隆镇党委的整改报告进行现场审核,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近年来,平南县坚持政治巡察定位,把健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机制作为提升监督质效的关键举措,着力打破信息壁垒、整合监督资源、凝聚工作合力,推动巡察监督更加精准高效,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该县注重从机制层面破题,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等4项制度,明确巡察机构与审计、财政、统计、保密等部门的协作职责、工作流程与联动方式,促进各类监督优势互补、同向发力。在十五届县委第八、九轮巡察中,通过协作机制商请相关单位提供信息1478条,为巡察组研判情况、精准锁定重点提供了有力支撑。
将贯通协调要求融入巡察各环节。巡前,县委巡察办主动向纪检监察、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发函了解情况,统筹做好情况通报、人员抽调与培训,确保巡察组“带着问题去、盯着重点查”。巡中,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对专业性较强、情况复杂的问题,及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介入会商、提供政策咨询,累计推动边巡边移问题线索5条、边巡边改突出问题24个。巡后,由县纪委监委牵头,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及相关单位组成联合评估组,通过量化评分、综合研判等方式,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开展“联审联督联评”,已集中约谈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15人,层层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系统施治,做实整改“后半篇文章”。建立健全巡察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通报机制,推动“以下看上”、系统治理。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形成专题报告,向职能部门制发巡察建议书,督促开展专项治理、完善制度机制。例如,针对前八轮巡察反映的村级集体经济管理不规范问题,推动县农业农村局在全县开展专项整治,修订完善村级集体决策事项报备、农村“三资”动态监管等制度,有效堵塞监管漏洞。截至目前,十五届县委前八轮巡察反馈的326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052个,整改完成率达93.53%,推动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190余项,形成了监督、整改、治理的良性循环。(平南县委巡察办)
编辑:杨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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