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联审联评”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
“巡察整改方案中对廉政风险的排查还不够全面,特别是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风险点把握不够精准……”近日,平南县委巡察办在联合审核该县水利局巡察整改方案时,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所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平南县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巡察整改“联审联评”工作机制,着力破解整改责任压而不实、措施浮于表面等问题。
该机制聚焦“四见”要求(见问题、见责任、见措施、见时限),明确“四方责任”(党组织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监督责任),采取“集中听、现场议、当面改”的方式,对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展情况报告进行两轮联合“会诊”。首轮审核于巡察反馈后1个月内进行,重点把关整改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第二轮审核在集中整改期内(通常为反馈后6个月内)开展,重点评估整改进展的真实性和实效性。联审成员依据职责分工,从政治态度、责任落实、整改措施、长效机制建立等方面提出审核意见,及时反馈,限时修改,形成监督闭环,杜绝“纸面整改”“敷衍整改”。
为确保整改成效可持续、可检验,平南县还制定出台《平南县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工作办法(试行)》,围绕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整改任务落实、监督和追责问责、成果运用、群众满意度、整改创新亮点等5个方面22项指标,开展量化评估。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的党组织,及时提出约谈、问责建议,持续释放“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强烈信号。
今年以来,通过“联审联评”,平南县已对第八轮巡察的42个党组织整改方案进行严格把关,提出审核意见130余条。对第六轮被巡察的46个党组织的巡察整改成效进行评估验收,推动被巡察单位整改问题700余个,建立完善制度100余项,有效推动解决了群众的林地承包款被拖欠、垃圾清运不及时、社区居民夜间出行难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联审联评不仅是‘质检关’,更是‘推进器’。”平南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化“培训—联审—监督—评估”的整改工作闭环,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以高质量巡察整改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平南县委巡察办)
编辑:林贵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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