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南宁市青秀区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16日下午,十二届自治区党委第六轮巡视第八巡视组巡视南宁市青秀区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组长黄文标主持召开见面沟通会,并通报了巡视工作有关安排。动员会上,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组长黄文标受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就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自觉接受巡视监督,支持配合本轮巡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通报了巡视的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
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青秀区委常委,区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其他南宁市委管理的干部,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政府办主任、巡察办主任和巡察组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所辖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三年内退休的南宁市委管理干部列席会议。
黄文标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巡视工作条例、中央第二轮巡视情况综合报告时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强调巡视是政治巡视,本质是政治监督,要求坚持政治巡视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本轮巡视是在全区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的关键时刻开展的。青秀区委要深入学习领会、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八次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最新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立足职能职责,自觉融入和主动服务大局,认真履职尽责,更好促进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快建设“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黄文标强调,本次常规巡视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以及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工作部署,突出“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建设,持续深化政治监督,根本目的就是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提供政治保障。青秀区委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支持配合巡视,作为接受政治检验的具体行动,切实落实政治巡视各项要求。要充分信任、支持巡视组工作,加强与巡视组的协作配合、协同发力,共同圆满完成自治区党委交给的本轮巡视任务。
黄文标强调,本轮巡视将紧扣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以及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工作部署,紧盯“四个落实”要求,紧紧围绕“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建设,聚焦重大工作、重大工程、重大投资、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加强监督检查。深入了解和重点检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情况,谋划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和落实巡视、审计等问题整改情况。
青秀区委表示将积极支持配合巡视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巡视工作各项部署要求,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切实增强接受巡视监督、支持巡视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积极配合衔接,坚决服从巡视安排,本着对党负责、对青秀发展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汇报工作、反映情况,让巡视组全面掌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全方位做好服务保障,为巡视组高效开展工作,创造最优良的环境,提供最便利的条件。三是压实整改责任,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实施清单式管理、销号式整改。同时,注重成果运用,认真自查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找准病灶,对症下药,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整改落实。
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巡视时间3个月左右。巡视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771-5826920,邮政信箱:南宁邮政A018号专用信箱,同时在区四家班子和信访局办公区(悦宾路1号)、区直单位办公区(东葛路68号和仙葫大道1号)、政务大厅(滨湖路68号)、老干部局(七星路113号)设置巡视信箱。巡视组受理反映问题来电的时间为工作日的8:00—12:00和15:00—18:00。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5年1月8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法规制度要求,巡视期间,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青秀区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六项纪律”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它与巡视没有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自治区党委巡视办)
编辑:周俊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