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三农”工作本领 护航乡村全面振兴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张斌伟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9日 15:50 打印

乡村振兴的前提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持续抓紧抓好,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要持续推动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切实维护和巩固脱贫攻坚战的伟大成就。“三农”工作领域的领导干部要抓紧提高“三农”工作本领。

——12月25日至26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前,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三农”工作时指出

 

打赢脱贫攻坚战后,我国“三农”工作的重心已由脱贫攻坚转向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确保平稳过渡,党中央设立了5年过渡期,部署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这是党中央立足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局、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而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这一“国之大者”开展专项监督,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应有之义。

 

提高调查研究和发现问题的能力。精准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直接影响监督工作成效。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工作的对象发生了变化,从脱贫攻坚期“建档立卡贫困户”变为“整个农村地区全体农民”;工作目标和工作标准发生了变化,从脱贫攻坚期“两不愁三保障”变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更加注重全面发展、长远发展、综合发展、高质量发展。面对这些变化,纪检监察干部需要“蹲下来看蚂蚁”,做实做细调查研究,精准发现问题,不断增强识变之智、应变之方、求变之勇,方能有效发挥政治监督“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提高统筹兼顾和“抓主抓重”的能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点多线宽面广,既要善于统筹兼顾,也要善于“抓主抓重”。就当前而言,应聚焦“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开展好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严查腐败问题,推动彻底抓、抓彻底,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底线;应聚焦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强化监督,推动“四个不摘”“两不愁三保障”、动态监测和帮扶等政策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应聚焦乡村振兴政策落实、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紧盯监测和帮扶“两个环节”、产业和就业“两个关键”、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两个重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和扶贫项目资产“两个基础”,着力整治腐败和作风“两个问题”。

 

提高守正创新和“五抓”的能力。为期3年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全面脱贫攻坚的“重要配套工程”,得到群众充分肯定,其中一些行之有效的理念和措施应不断坚持与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应立足工作实际,不断探索和实践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满足新需要的监督方式,通过“大数据+”为监督赋能,强化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把乡村振兴每一个部署、每一项工作、每一笔资金都“抓实、抓细、抓具体、抓住不放、一抓到底”,以有效监督服务乡村振兴,为开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新局面、提供有力纪法保障。(南宁市纪委监委)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