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家风关,谨防“家”变“冢”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闫春花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0日 18:49 打印

  “家”,本意是屋内、住所,引申为“安家落户、定居”等意,“冢”,也即坟墓。“家”和“冢”,从字形结构来看,两个字的最大区别就在于上面的那一“点”。正所谓“贪廉一念间,荣辱两世界”,领导干部对家属子女要求高一些才能成为幸福之家,低一点就可能葬送一个美好家庭。

 

  这样的教训,古今都有之。《左传》记载,卫庄公宠溺儿子州吁,大夫石碏劝告其应严格约束州吁,并认为“宠子”不等于“爱子”。然而,卫庄公不听,最终导致州吁恃宠而骄,日益骄奢淫逸,最终惹来杀身之祸。

 

  家风不正,祸患不远。一些领导干部因为“家教不严、家风不正”“修身不严、带坏家风”,从“全家福”,到“全家腐”,再到“全家覆”;有的是因家属被“围猎”导致“堡垒从内部攻破”,不良家风在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堤坝上划出第一道裂痕;有的则是领导干部自身不正,配偶、子女有样学样,可谓“上梁不正下梁歪”。可见,不良家风是滋生腐败的温床,而腐败则是不良家风的“助燃剂”,迟早会将一个家庭推进“火坑”。

 

  最是家风能致远。最近,笔者所在单位在开展“树清廉家风,创廉洁家庭”活动,请来一位荣获“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的“老纪检”给我们讲家风故事,他说:“我干了多年纪委工作,我教给孩子们的就是三句话:正人先正己,无私才能无畏,不能怕吃亏。” “老纪检”把自己60多年党龄、二十年纪检监察工作的经历和感悟,浓缩成家教格言,传授给儿孙。正是由于好的家风,使后生小辈都养成了勤俭谦谨的好习惯,在人生路上行稳致远。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家风好,就能家道兴盛、和顺美满;家风差,难免殃及子孙,贻害社会。现实中,也有一些领导干部以“忙”为借口,忽视了对子女廉洁品格养成的教育,这就等于自毁“根基”。“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家”之不存,何谈引领风气、奉献社会?

 

  对领导干部来说,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是一门人生必修课。工作再忙,建设清廉家风这根弦不能少,教育家人在廉洁方面做到“不行不义之举,不谋不义之财”这“点”决不能少,用心用情用力抓好家风建设,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感化引导家庭成员,严管厚爱,树立清廉家风,创建廉洁家庭,坚决防止“家”变“冢”。(梧州市纪委监委)

 

 

编辑:劳宛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