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一体推进 专项治理人防系统腐败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刘梦云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0日 09:47 打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防空是国之大事,是国家战略,是长期战略。人防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也是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对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人防事业取得新的成就,为维护国家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随着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人们越来越清楚地看到,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反腐败不能忽视“清水衙门”。再微小的权力,如果监督不到位,也会导致腐败问题发生。

 

  从人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看,一些地方的人防部门存在规章制度不健全,内部监管和相互制约机制缺失等问题,有的领导干部罔顾制度规定,利用人防工程审批验收等权力大肆谋取私利;有的明目张胆收取开发商“好处”,违规为人防工程降等级、减面积;有的拿审批权作诱惑作威胁,要求开发商为特定关系人输送工程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要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确因地质条件等不宜修建的,应向人防部门申请并足额缴纳易地建设费。而人防部门按照规定可以减免费用,这让人防系统有了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严查腐败问题,使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腐。把查办案件作为专项治理的重要环节,聚焦人防主管部门责任落实、政策法规制度执行、行政审批环节、重点工程建设、行业市场管理、人防资产管理、人防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专项治理,对重点案件和重大问题线索深挖彻查、严肃处理,坚持以查办典型案件推动整改。坚持靶向发力,深入归纳人防系统案件规律特点,聚焦建设地下商业街、减免易地建设费、人防基本建设、人防投资管理的关联企业等腐败易发多发环节开展集中整治。


  健全制度体系,使党员干部因制度而不能腐。目前国家多项法规对异地建设费减免作了原则性规定,但对于异地建设费减免的具体情形的认定标准无明确具体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为人防系统涉租寻租提供了空间。要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推动建章立制、破解难题。针对人防工程审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收取等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要通过完善相关议事决策制度、将相关标准向社会公开等方式,推行公开透明审批,既公开审批结果和过程,又公开减免易地建设费的项目名称和减免依据,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加强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因觉悟而不想腐。人防系统看似“冷衙门”,殊不知这个“冷衙门”却掌管着几千万到几亿元人防工程的审批、施工、验收和人防设备准入门槛等诸多权力,一些人防部门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产生偏差,自然成了不法商人争相拉拢的“香饽饽”,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官商勾结。要加强警示教育,坚持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注重以典型案例为镜鉴,在思想上筑起“防火墙”。要强化“亲”“清”政商关系教育,要正确处理与商人关系,党员干部、办事人员要自觉树立起正确的权力观,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廉洁高效的便企便民良好环境。


  只有把脉治疗、对症下药,才能让人防系统防线真正坚固起来,有效抵御各种腐败侵蚀。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把一体推进“三不”理念融入专项治理人防系统腐败工作全过程,既坚持坚定稳妥、深挖细查,又依纪依法、精准施策,不断提高查处质量,增强整体效能。(南宁市纪委监委)

 

 

编辑:严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