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谈话有“三度” 谈话对象获“三心”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6日 15:50 打印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党的一贯方针 ,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小问题,早发现早批评早纠正,使党员干部受到教育警醒,谈话是方法,交心是目的。然而个别党员干部在接到组织谈话的通知后,忐忑有之,抵触有之,担忧有之。

 

  如何通过面对面的谈话,让谈话对象放下心里包袱,打开心扉,如实和组织交流谈心,体会到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关心和关爱,最终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目的?开展组织谈话要讲究方式方法,注意交流的技巧,从细微处着手,引导谈话对象正视自身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及时调整心态和工作方式,避免问题进一步升级发酵,最终走上不归路,就需要做到“有温度、有力度、有深度”,让谈话对象“暖心、定心、交心”。

  

  组织谈话有温度,谈心也暖心。开展组织谈话要真心实意,要“热乎乎”,而不是“高高在上”和“冷冰冰”,使谈话对象走出认识误区,正确看待组织谈话。古语云:“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组织谈话是组织与同志之间的沟通交流,所以在谈话中要体现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关怀和温暖。谈话前,要提前了解谈话对象在思想、工作、家庭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和倾向性较为明显的问题,了解谈话对象的性格特征,使其在谈话开始后能够卸下思想包袱,向组织敞开心怀。谈话中,对不同类型的谈话对象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采取适宜的谈话方式,做到见人见事,使谈话达到预期的效果,让谈话对象克服“一朝被蛇咬、三年怕井绳”的畏惧心理,在谈话中感受到组织的关怀。谈话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有需要时及时回访谈话对象,巩固组织谈话的成果。

 

  组织谈话有力度,谈心也定心。开展组织谈话要注意方式方法,既要“疏”也要“堵”。在工作中,我们会发现有的党员干部因为自身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不强、家庭出现重大变故、受到过组织处分心理压力过大无处排解等原因,出现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低下等情况;有的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或工作中已经出现一些小问题或是错误的倾向,却无人提醒,随时有可能走上违纪违法甚至滑向犯罪深渊。对这类对象在组织谈话时,既要倾听对象在工作上、生活中和思想上存在的困难,提振其干事创业的精气神,通过谈话疏解受处分对象的精神压力,使其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也要对其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敲警钟,对走在违纪边缘的党员干部及时拉一把,做到防微杜渐,防止小错铸成大错,尽量挽救干部。在谈话中,要表明组织态度,要求谈话对象对存在的问题严肃认真对待,并做到深刻反省;同时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组织谈话给党员干部吃下“定心丸”,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继续安心工作。

 

  组织谈话有深度,谈心也交心。开展组织谈话时切忌例行公事,而是带着目的去谈,要克服场面话、避免“假大空”。作为谈话人员,要善于调整姿态,由点到面、由浅入深、由表及里,引导谈话对象打开话匣子,向组织敞开心怀。在谈话过程中,针对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可以适当利用典型案例来对谈话对象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见人见事,结合谈话对象的具体情况共同剖析存在问题发生的原因,阐明利害关系,从谈话对象自身的发展、对工作和家庭的危害及产生的社会影响等方面去谈,做到有的放矢,以有深度的谈话触及谈话对象的内心世界,谈话既要有善意提醒,也要体现组织谈话的严肃性,达到与谈话对象交心来唤醒其初心使命目的。(南宁市武鸣区纪委监委   李思佳   )

编辑:陆蒙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