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山港区:三方联动 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到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2日 11:27 打印

  “巡察移交你镇的挂账问题没有完成相关手续,整改不够彻底。”

  

  “你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没有清退完,整改报告却写全部清退完了。”
  

  “村委干部在村里开会领取误工补贴的问题没有完成整改。”
 

   ……
  

  近日,在铁山港区巡察整改专项检查情况反馈会上,该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工作人员一同对该区辖镇、部分区直部门和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通报。
 

  为解决部分党组织巡察整改不到位等问题,铁山港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和区委巡察机构根据《北海市巡察整改质效评估办法(试行)》《北海市铁山港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评估办法(试行)》,开展“三方联动”专项检查,压实巡察整改责任。该区纪委监委重点关注被巡察党组织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办理和信访处置等情况,区委组织部重点关注被巡察党组织对选人用人、党组织建设等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区委巡察办统筹协调巡察整改监督检查工作,对本届区委已巡察并提交整改报告的34个区管党组织和33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主要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巡察成果综合运用情况等。
  

  “本次专项检查指向性强、分工明确,监督检查更有成效。”该区委巡察办主任说。检查前,区委巡察办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评估表》,分发给专项检查组,确保检查不漏项、不缺项。各专项检查组认真履职,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全面检查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发现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制度执行有差距、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33个,经研究后出具反馈问题清单,提出限期整改要求29条。
 

  检查结束后,该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对评估结果为“优秀”“合格”的,予以通过,对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的,由该区纪委监委对该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其主动履行整改责任,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对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有关规定,对该党组织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并重新进行整改。对未整改到位事项,开列督查督办清单,按照整改内容分别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直属机关工委等跟踪督查,推动整改乏力问题再整改。
 

  专项检查结束后,该区纪委相关领导对巡察整改工作落实不力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及时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明确整改要求,强化整改落实。被约谈的党组织负责人均表示,对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将全面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建立健全整改机制,确保整改到位。(北海市铁山港区委巡察办  黄晓明)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