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提升问题线索成案率 确保巡察震慑效应
蒙山县坚持政治定位,突出问题导向,把办理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多维度联动配合,“快移、快查、快办”,强化问题线索的办理力度,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巡察利剑高悬,进一步扩大巡察震慑效应。
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巡察机构加强与纪委监委有关室协调配合,有效对接,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形成监督合力。信访室定期向巡察办通报有关信访举报整体情况,党风政风监督室及时将纠治“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分析报告等提供给巡察办了解掌握。每轮巡察进驻前,纪委监委相关室提供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状况、有关举报情况以及领导干部有关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沟通提出需要深入了解的重点人、重点事,为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第一手资料。相关纪检监察室选派干部参加巡察,参与重要问题和线索的深入了解、重要谈话等。
巡中移交快查快办。在巡察进驻期间,巡察组将发现的问题与纪检监察日常监督掌握的情况相互印证、比对,进一步核查真实性,合力推动精准发现问题。纪委监委相关室根据工作需要,与巡察组就重要问题研判、重要政策适用等进行会商,及时答疑释惑并解决实际问题,促使巡察发现问题精准、重点突出,对巡察组发现的严重违纪线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不及时处置就有可能“打草惊蛇”的问题线索等,按程序提前介入,做到“巡中移交”“快查快办”。2020年以来,通过“巡中移交”方式移交6条问题线索,立案3件。
优先优质调查处置。对巡视巡察发现和移交的问题线索的处理态度坚决、要求严格,纪委监委积极稳妥做好调查处置工作,做到问题线索责任明确、审批程序规范,优先安排办理、优先纳入审批程序,迅速启动案件审查调查程序,严格核实、分析研判,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进行处置,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件件有着落。据统计,2020年以来,对来自巡视巡察的问题线索共立案31件。(蒙山县纪委监委 覃庆松)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