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巡审联动提升监督实效
“本轮巡察我们与审计局联合创新实施巡审协作联动机制,发现的问题很多,成效很明显!”9月2日,象州县委召开书记专题会听取县委第九轮巡察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破解监督盲区,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象州县年初印发了《象州县实施巡审协作联动工作方案》,通过巡前、巡中、巡后“三部曲”,探索开展巡察政治监督与审计业务监督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县委巡察和政府审计的优势互补,促进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的有效融合,扎牢织密监督网,推动构建巡审协作联动监督长效机制。
巡前同步研商形成工作共识。按照对象相同、时间一致、目标相近的原则,县委巡察办、县审计局在认真分析、摸排各乡镇各单位问题存量的基础上,根据工作规划和实际需要,召开巡审协商会共同商定巡审对象,明确队伍组建、进驻时间和方式以及联络机制,在巡审协作启动前达成工作共识,同时方便被巡察(审计)单位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各种工作资料,减少对被巡察单位的干扰。
巡中优势互补突破局限问题。工作中,巡察和审计充分发挥各自的工作优势,分工协作、信息互通。巡审组定期开会,就各自发现的重点或疑点问题进行集中交流讨论,相互借鉴工作成果。沟通研讨后,根据工作需要,巡察人员和审计人员相互交叉参与有关调查、疑点核实等事项中,突破职能和业务手段局限,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度巡审,形成优势互补,实现深巡细审,确保“体检”全面到位。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巡审人员联合开展现场踏勘,审计人员发挥工程审计专长,重点关注工程建设程序的合规性、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建设、运营资金使用的效益性;巡察人员充分利用“12+N”的灵活工作方式,重点关注工程建设背后是否存在失职渎职或贪污腐败等违纪违法问题。
巡后成果共享推动问题整改。对巡审过程中发现具有普遍性、典型性、倾向性问题,巡察和审计经过分析研究,从不同的专业角度,分别向被巡察(审计)单位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限期报送整改情况,同步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防止整改不及时、不彻底、不长效等问题发生。年终将巡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报送有关部门,作为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进一步强化巡审联动工作成果运用。目前,通过“巡审联动”试点共发现问题148个,巡察质量提升明显。(象州县纪委监委 彭娜)
编辑:刘亭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