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五子法” 下好巡察启动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0日 18:05 打印

  “这一轮巡察任务虽然比较重,但是抽调来的干部都比较年轻且能干,还有信访等部门提供的相关材料和巡察办提供的巡察流程及相关文件依据,巡察启动工作顺利多了...”平乐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王继永与县委巡察办同志说道。


  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平乐县自去年以来,精心实施“五子”措施,规范巡察启动工作,为巡察高质量发展提供充分的前置条件。
 

  严格把关选“才子”。在每轮巡察启动之前,对抽调至巡察组工作的干部进行严格把关。根据巡察的对象及任务,及时向纪检、组织、宣传、财政、审计等部门沟通,有针对性地选择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相关专业人才抽调至巡察队伍中,对达不到要求的人员退回原单位并要求重新提供。
 

  部门协作找“口子”。充分发挥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优势,针对巡察工作的重点,向纪检、组织、审计、信访、检察院等部门发函,并通过深入群众了解、浏览单位网站等方式,了解掌握被巡察单位相关情况,分门别类及时提供给巡察组,帮助巡察人员快速掌握巡察对象的相关情况,找到问题的突破口。
 

  统一标准备“尺子”。收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相关的财务制度以及市委县委下发的相关文件,编辑成册,印发至巡察工作人员手中,备足巡察发现问题所需要的各类依据。
 

  互相交流有“法子”。既利用好巡察上下联动机制,向上级巡察机构请教对应巡察单位所具有的共性问题及采取的巡察方法;又召开本级巡察组座谈会,围绕巡察工作重点,就如何精准发现问题,充分交流好的经验与做法,力图做到一组有良法,各组共享用。


  各尽所能入“位子”。巡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副组长协助组长谋划全局具体工作外,再根据巡察干部的个人特点,进行合理分工,形成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的格局。对于组织协调、文字综合能力较强的干部分配至内勤岗;对于财政、审计类干部分配至账目岗;对于具有组织、宣传工作背景的干部分配至党建岗;对于侦察能力较强的干部分配至谈话岗;对于综合能力强、素质较为全面的干部分配至联络岗。
 

  自去年以来,平乐县先后从纪检、财政等部门共抽调37人开展巡察。向纪检、组织等部门发函3次,调取相关材料18份;收集相关党纪法规及制度等材料8大项85份发放至巡察组;向上级巡察机构请示6次,开展组与组之间交流8次,指导各组人员分工3次,顺利地完成了3轮巡察工作。(平乐县纪委监委   李桂文)
 

编辑:王健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