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民法典真正“活”在群众的生活中
近日,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从衣食住行到生老病死,从婚姻家庭到物权债权,包罗万象的民法典,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也是“保障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守护着每个人一生一世,深刻影响着14亿人的生活,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金山银山,不如法律这个靠山。要让民法典走进群众心里,在群众身边“活”起来,成为保障美好生活的最大“靠山”,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是十分必要的。要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在全社会掀起宣传民法典、学习民法典、遵守民法典、运用民法典的热潮,使民法典真正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群众的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创新形式,让学习宣传活动更走心。要充分利用主题宣传、融媒宣传、社会宣传等载体,借助精神浸润、人文渗透,把枯燥的法律条文演绎成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融入群众的日常生活。要把民法典宣传融入各类法治宣传阵地,多用群众身边的人和事依法释惑,多用生动具体的案例以案讲法,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普及法律知识,多通过法律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让硬邦邦的法律条文变为活生生的法治实践,在润物无声、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
抓住关键,让领导带头学习更有效。带头学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是领导干部的基本素养和基本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民法典纳入学法必修课,作为一种内在需要,带头学习民法典,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法律素养。要把遵守民法典作为一种自我要求,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要坚持学以致用,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全面普及,不能让流动人口成短板。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日益频繁,流动区域和数量都在持续扩大,流动人口的民法典宣传教育不能成为短板。要根据流动人口的法治需求和不同个体、不同群体的共性需求,按需定制,在增强宣传教育精准性、生动性、吸引力上破题发力,让所有的流动人口都能走近民法典、了解民法典、运用民法典,把“社会生活的总规矩”贯彻好、落实好,让民法典真正“活”在14亿人的生活中,受惠于民、造福于民。(防城港市纪委监委 林伟)
编辑:严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