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三机制”提高巡察质量
象州县探索建立未巡先改机制、巡审联动机制、“双承诺”“双抄告”制度,推动巡察共性问题前置整改,强化关口前移,把联动协同体现在监督全过程,着力构建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未巡先改前移关口。对历年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归纳出被巡察单位普遍存在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和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10个方面常见的21个共性问题,在全县尚未巡察的单位开展共性问题前置整改工作。各有关单位对照常见的共性问题清单,自觉查摆问题,并建立本单位问题清单,明确整改目标、任务、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进一步将巡察监督关口前移。前置整改期间,已收到共性问题前置整改通知书的20个单位共整改问题136个,完善制度43项。
巡审联动协同作战。出台《象州县实施巡审协作联动工作方案》,组建巡审联动工作组,充分运用巡察和审计优势,同步开展政治巡察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人员和巡察队伍相互交叉参与有关调查、疑点核实等事项中,突破职能和业务手段局限。巡察队伍着重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以及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等方面开展巡察;审计人员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专业优势,以资金流向为着眼点,以财务资料审查为切入点,重点突出对招标采购、“三重一大”、“三公经费”等情况的审查。通过开展深度巡审,实现分工协作、信息互通,互补优势,实现深巡细审,确保“体检”全面有力,提升监督质效。
“双承诺”“双抄告”传导压力。严格贯彻落实巡察成果运用办法,实行巡察发现问题“双承诺”“双抄告”制度,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督组)分别签订单位整改承诺书;向分管县领导和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督组)发出象州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抄告单,持续传导整改压力,形成巡察整改监督合力,推动巡察成果运用常态化长效化。(象州县纪委监委 彭娜)
编辑:严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