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经开区:“三举措”助力驻在单位写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9日 15:59 打印

  按照《南宁市十二届党委第六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巡察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工作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部署,今年4月份以来,驻南宁经开区纪检监察组为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积极探索,切实履行监督首要职责,坚持把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结合起来,突出问题导向,创新监督方式,“三举措”助力驻在单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见到实效。


  主动对接,防止“空档漏项”。在督促巡察整改上,为避免盲目监督,驻经开区纪检监察组积极对接市委巡察办,主动了解驻在单位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市委第六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向驻在单位反馈的问题,明确问题底数,做到心中有数,防止整改“空档漏项”,为开展监督检查作好充分准备。同时,还积极对接驻在单位的具体承办部门,按照自查自纠要求,进一步摸清驻在单位自查出来的问题,合并巡察反馈的问题,统一建立监督检查台账,制定监督方案,精准开展监督检查。


  调取月报,防止“整改滞后”。为确保巡察整改扎实有效推进,驻经开区纪检监察组在摸清驻在单位巡察反馈问题底数的基础上,会同驻在单位党工委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认真研究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针对驻在单位存在的问题,按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单制”要求,建立整改台账。并要求驻在单位每月报送2次整改情况和整改进展情况表,及时掌握驻在单位整改进度,防止“整改滞后”。目前,驻在单位已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送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及进度表2次。


  现场督查,防止“文字整改”。为确保驻在单位将所有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并做到举一反三,长期坚持,真正落实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驻经开区纪检监察组采取不打招呼,随机进入具体责任部门开展现场检查的方式,适时督查驻在单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为确保“一把手”抓整改,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现场督查首要是听取整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汇报整改情况,对履职不力的及时给予提醒。同时,还对照“三单制”整改台账,逐一查阅整改佐证资料,确保每一个问题实打实整改到位,真正做到整改不走过场,落实不来虚招。目前,市委第六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反馈经开区党工委的79个问题,已经整改15个,有64个正在整改,新建制度4个,修改完善制度1个,约谈20人,清退资金5560元。反馈经开区党工委79个问题,预计7月3日前全部完成整改。(驻南宁经开区纪检监察组 唐桂花 廖英梅)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