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区:一次由巡察带来的村级财务改革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6日 18:57 打印

“现在咱们村的资金收支、财务审批、工程招标都‘有章可循、有账可查’,资金安全有了保障,资金支付效率大幅提升,不仅杜绝了以前白条支付、违规支出、附件不全等不规范现象,还有效防止了村级经费贪污挪用、奢侈浪费、虚列开支等违纪现象的发生。”

 

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那烈村的转变源于一次巡察带来的村级财务改革。青秀区把村级巡察作为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在2019年对城区各镇下辖的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时,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监管不力、经费支出明细不清、财务资料混乱等突出共性问题。

 

巩固乡村脱贫实效,实现脱贫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机衔接,必须要大力发展村级经济,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财务制度。青秀区委巡察办第一时间向青秀区财政局发送《巡察建议书》,提出了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等3个方面的巡察建议,着力推动解决问题。青秀区财政局迅速组建工作专班对问题进行研究,并深入各镇、仙葫开发区开展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调研,提出“开展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解决方案。

 

2019年11月25日,南宁市青秀区正式启动这一工作。通过政府统一购买服务、各村(社区)签订协议的方式,委托代理记账会计公司派驻人员到镇、村开展代理服务工作,梳理解决历年村级财务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可操作、可复制的工作制度,逐步指导各村(社区)规范化管理村级财务。

 

借委托第三方代理记账工作之机,青秀区对村级财务负责人和村报账员进行了调整并开展系统的会计业务知识专项培训,对于比较薄弱的村,采取一对一服务辅导,各村财务业务能力明显提高。

 

青秀区建立健全代理服务机构及相关村级财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操作流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环节,各岗位的职责,实现权责一致、相互监督。同时在代理记账和资金代管分离后,加强镇党委政府、财政所等相关单位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监管作用。

 

为规范村级会计制度和财务收支行为,保护农村集体财产,青秀区同时于今年2月印发《南宁市青秀区农村集体经济资金财务管理细则》,明确提出了青秀区农村集体财务的责任主体,明确村级集体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财务监督等可操作性制度,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行为、提升村组织公信力、保障村民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这一连串村级财务改革,为青秀区40个村(社区)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刘圩镇那烈村在引进村级代理记账前,存在财务人员财务知识严重不足,会计核算科目不健全,财务管理不规范等一系列问题。2019年12月,刘圩镇政府引进代理公司,通过制定出村级财务报账流程图,加强原始凭证审核,简化报账程序,统一和规范各村的报账审批表、会签单、批复等表样格式,使村级会计账务资料和工作流程规范有序。同时实现村级财务“互联网+第三方代理记账”模式,以“云代账”平台统一管理、统一核算,财务档案实行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双保管”,避免了财务档案丢失、转移、保管过程中造成损毁等情况。

 

截至目前,青秀区4个镇、仙葫开发区共40个行政村、农村社区已全部开展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预计在6月底前将完成2020年1-5月份的会计账务。青秀区通过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推动完善乡村基础财务会计制度,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防范基层“微腐败”、保障民生利益起到良好促进作用,为青秀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村基层治理水平注入了新的动力和活力。(南宁市纪委监委 唐文君 韦日国)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