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制度力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见效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工作报告强调,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而《规定》落实党章等要求,对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据3月24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在反腐制度建设层面上更加完善,进一步编牢织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特别是抓住了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为不断提升反腐败斗争工作成效提供了精密的制度保障。对于下一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我们从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工作报告和“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等工作要求中,体会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与释放主体责任相关制度力量结合起来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发挥主体责任相关制度相互促进和互为影响作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工作报告强调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而抓好这方面工作的落实,要注重发挥主体责任相关制度的相互促进和互为影响的作用,发挥好制度合力的效应。比如,要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列出的负面清单与《规定》列明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结合起来,并与《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制度落实有机联系起来,确保多制度并举,精准用好“尺子”,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到位。
强化监督检查推动主体责任落地见效。制订出来的工作制度以及提出的工作任务等要从“纸面”走向实际行动,从墙面推向落地见效,必须重视用好强化监督检查这个抓手。因此,“牛鼻子”要动起来,就要边抓落实边抓监督检查。既要将主体责任相关制度的执行摆到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的具体实践中检验,逐一对照正负清单抓落实,还要通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制度实打实得到贯彻执行,坚决防止制度执行停留在纸面“层层圈批”“层层虚转”等怪圈中,发挥制度效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见实效。
纸面上多“漂亮”的制度,落不到地上就不是好制度。制度最忌挂在墙上,成为“花瓶子”式的摆设。制度效果说到底关键还是依靠执行力,要以执行检验制度的“含金量”。因此,要将主体责任相关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就必须释放制度力量,强化制度执行力,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见效并向纵深发展。 (桂平市纪委监委 陈谊军)
编辑:杜建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