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战需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
2020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之年,意义非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严明的纪律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但是,在如此重要的节点,不能忽视人民群众在监督中的关键作用。人民群众是脱贫奔小康的主体,“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政策好不好、干部腐不腐,群众最有发言权。在脱贫攻坚战中,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可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做群众的自己人,让群众敢于监督。宋朝的包拯刚正不阿,百姓若有冤情,不论大小,击鼓鸣之;深得百姓信赖的还有“海青天”海瑞、“烛奸若镜,执法如山”的卢琚……信赖源于他们把老百姓当成自己人,敢为老百姓作主。如果当官不为民做主,官官相护,织成利益勾结网,百姓投诉无门,就会寒了心,伤了干群关系。国家级贫困县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董寺村,村党支部书记狄治民横行乡里,霸占学校操场建烟房、威胁村民免费为其干活、克扣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但面对群众的举报,当地镇党委书记、副书记、镇派出所负责人包庇保护,致使举报群众被殴打致伤。如此地棘天荆,群众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也不能监督。让监督成为一场人民战争,党委政府要化身人民的靠山,获取人民的信任。要重视群众的诉求,将百姓的痛点难点堵点作为执政之要。纪检监察机关要重视乡村等基层一线的小官小吏作风问题,勿以案小而不察。具体职能部门不能走过场,跑形式,应付了事,伤了反映问题群众的心。
为群众擦亮眼睛,让群众靶向监督。在中央至地方的多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案例通报中,基层干部往往是利用群众的不知情而从中贪污克扣。四川省雷波县溪洛米乡原乡长冯莹盈扣留国家帮扶特困儿童家庭的补助存折,私吞88万多元,而直至案发,安苏则等特困儿童才知道村里为他们申报了补助。要发挥百姓的监督作用,前提是百姓要了解相关政策,否则自身利益被侵害尚不自知,监督更无从谈起。但是,党中央的精神,细化到地方的具体政策却很少能通过电视报纸了解到,往往由村干部或帮扶干部传达。这中间若有村干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具体职能部门形式主义、庸懒散拖,对上报材料不加审核照单全收,群众则会被蒙在鼓里,中央的好政策好做法便无法惠及真正需要的百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须做实做细基层监督,确保政令传达落实到位。如此,百姓知政策懂程序,不仅眼睛是雪亮的,心也是明亮的,才能切实发挥起监督的作用。
帮群众铺路搭桥,让群众方便监督。畅通举报渠道的举措,花样繁多,基层廉洁工作站让群众不出村即可在家门口举报,网络让群众一部手机即可通过APP或微信扫一扫完成举报,还有公开大接访、行风政风热线等等多种举报渠道。但举报方式只是连接监督部门和群众的桥梁,桥梁通不通,是否是断头路,关键在于监督部门是否切实履行职责。若一种举报方式,群众通过尝试却石沉大海,就会被断定为搞“花样子”。若收到线索后,一转了之,一结了之,更会予群众“此路不通”的认知。只有将群众视为对等的主体,充分尊重,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让群众获得快速有效的反馈,见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这条监督的路才能算是真正修通了。如此,方能彰显全民监督的威力,形成人民群众监督的汪洋大海,使违纪违法者无所遁形。(南宁市纪委监委 唐文君)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