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八轮巡察督促整改问题1369个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31日 16:22 打印

 “巡察反馈你们执行财经管理制度不规范的问题,现在整改得怎么样了?”

 

   “我们对照反馈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制度措施,严格执行 “三重一大”和领导末位表态等制度,并加强财会人员业务素质教育……”

 

     近日,兴业县委巡察办派出督导组对该县第八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为提高巡察整改质效,防止“巡而不改、改而不深”,兴业县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通过清单交办、部门联动、跟踪督查,对巡察反馈到“回头看”各个环节进行督促检查,力戒巡察整改打折扣、走过场。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该县共开展九轮巡察,巡察了13个镇、44家单位。前八轮巡察发现问题1667个,整改1369个,移交问题线索313条。

 

     清单交办,压实整改责任。巡察结束后,县委巡察机构将巡察情况详细列出问题清单,既向各被巡单位“一把手”当面“交账”,又组织召开巡察反馈会,反馈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督促被巡察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和时限,压实整改的主体责任的同时压实党委(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同时,建立巡察反馈问题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抄告制度,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成效。2019年,共抄告巡察问题清单18份,印发《兴业县巡察工作专报》5期。

 

     部门联动,形成整改合力。一方面加强与县纪委监委联动,建立移交问题线索跟踪机制,加大对移交问题线索的督办力度,特别是对被巡单位涉嫌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进行重点督办,形成震慑;另一方面对巡察发现的突出性问题,以专报或巡察建议书的形式“转账”给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相关党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并将相关检查情况抄送县委巡察办。目前,已发出巡察建议书5份,督促组织、财政等5个部门在全县开展专项检查。

 

  跟踪督查,增强整改实效。以巡察“回头看”为抓手,对巡察“体检”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诊”,严防出现“文字整改、材料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并派出督查组进行专项检查联审评估,对整改不到位的限期“补课”,甚至“回炉”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进行问责。2019年共开展监督检查2轮,发现问题45个,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约谈22人,当面提出整改问题411个。(玉林市兴业县纪委监委 宁白露)

 

 

编辑:林梅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