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八轮巡察共收集问题线索104条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1日 10:36 打印

“工作履职履责不力,办文不规范不严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不彻底;执行财经纪律不严,存在廉政风险等问题…… ”日前,陆川县委巡察组面对面向县某单位党组反馈巡察意见,直指问题所在。

 

今年来,陆川县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巡察工作任务、方法和重点,做实做细巡察前、巡察中、巡察后三个重要环节,精准发力直击“病灶”,着力破除顽疾,充分发挥巡察的“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确保巡“深”察“透”。前八轮巡察共收集问题线索104条。

 

巡察前摸排定“穴位”。“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巡察启动之初,各巡察组认真分析被巡察单位的行业特征、岗位特点及廉政风险点,针对被巡察单位的情况,制定巡察工作方案、巡察清单,形成巡察“穴位图”。提前发放问卷调查表,收集被巡察单位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在显眼处张贴巡察公告,通过电视、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开巡察进驻事宜,听取所在部门纪检监察组或乡镇纪委意见建议。通过一系列举措事先对被巡察单位相关情况进行充分了解,为巡察进驻后精准发力做好充足的功课。

 

巡察中集结用“尖刀”。丰富巡察手段,积极探索“机动式、组合式、对单式、开放式”巡察法,全面提升巡察监督质效。通过开展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听取汇报和接受群众来信来访等形式深入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牵住问题的“牛鼻子”。紧紧围绕巡察工作重点,精准突击,察“严”档案资料、察“细”走访谈心、察“实”信访举报、察“准”问题线索,直指关键,集中时间快速完成调查。同时注意及时总结、归纳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做到察有所得,察有所获。避免巡察工作走马观花、流于形式。

 

巡察后整改重实效。为充分发挥巡察整改治本作用,聚力高效监督,在巡察结束后,及时梳理问题线索,分门别类,逐条建立“台账”,将该反馈给被巡察单位整改的及时反馈,该移送县纪检监察机关的从快移送,始终坚持“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的标准,压实整改责任。对按期整改到位的予以销号管理,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确保整改落地见效。

 

据统计,截至目前,陆川县已完成8轮巡察,对 42个县直单位和7个镇进行巡察,共反馈给被巡察单位整改问题1457个,移送县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104条,立案88件。(陆川县纪委监委 李秋萍)

 


 

 

 

 

 

 

编辑:潘思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