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助推村级财务规范管理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6日 08:57 打印

  “集体土地、渔塘、房屋设施等集体资产的发包出租程序、手续、租金管理不规范,不进行招、投标,少数人说了算。”

 

  “固定资产有账无物,有物无账,账实不符,甚至不按要求设置固定资产台账。”

 

  “生态公益林补贴、集体经济收入等使用未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违规用于发放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交通补助或通讯补贴。”

 

  ……

 

  这是隆安县开展第五轮巡察工作中发现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一些普遍问题。

 

  村级管理既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石。根据巡察移送的问题线索,隆安县纪委监委及时深入基层了解核实有关情况,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处置。对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运用谈话警示和约谈提醒方式,督促财政、农业农村、乡镇政府等有关主管部门和村委加强管理,并完善制度;对于涉嫌违反党纪党规和相关法律的坚决给予立案审查调查,追究党纪政务责任。

 

  以此为契机,隆安县纪委监委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部署,结合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对村级财务管理和生态公益林补助管理开展专项督查,今年以来,共发现问题 143个,约谈34人,谈话提醒68人,立案5件,查处5人。

 

  “村级报账员由村委委员兼任,财务知识缺乏,财务管理水平低、能力有限、管理不规范。记账员对简单的财会处理还能应付,对稍复杂的财会业务就无从下手。”某村负责人谈到村级财务管理时一脸无奈,“希望财政部门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报账员的业务能力,不断规范财务管理。”

 

  针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诸多问题,隆安县及时做好“后半篇文章”,县委巡察办向县财政局和有关乡镇发出《巡察建议书》,要求各有关单位对照问题,严格落实整改。隆安县纪委监委联合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共同研究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机制,规范管理行为,共督促财政等相关主管部门完善和规范制度26项。同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村级财务管理自查自纠,通过举一反三,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助推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

 

   “为进一步助推村级财务规范管理,隆安县还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民主理财小组、村廉洁工作站、村务公开的监督作用,通过阳光监督推动村级财务规范、阳光运行。同时,纪检监察、检察、公安、财政、审计等加强协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形成合力,协调联动,精准施策,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断提高监督惩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隆安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隆安县纪委监委 潘知胜)

 

 

编辑:唐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