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五抓”巡察整改 深化成果运用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7日 10:01 打印

  近年来,梧州市在稳步推进巡察全覆盖、着力提升巡察监督质量的同时,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抓早、抓牢、抓深、抓细、抓实”巡察整改,不断深化成果运用。


  注重自查自纠,抓早巡察整改。对巡察发现共性问题进行梳理,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落实整改,如对市委前三轮巡察发现共性问题归纳为7类21个共性问题,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委常委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巡察整改工作市委常委分工负责制,统筹协调整改,并下发通知要求未被巡察单位限期开展自查自纠,提前整改,达到了防微杜渐的效果。如市审计局及时清理了2013年至2016年违规发放的加班费、超额发放精神文明奖共计38万多元,原市工商局主动清退办公用房2000多平方米。蒙山县对近四轮巡察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共性问题进行通报,并推进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整改问题173个。


  强化跟踪督办,抓牢巡察整改。市委巡察办对各被巡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排查,对尚未完成整改的单位发督办函,压实被巡察单位整改的主体责任,如对市委前七轮巡察未完成整改的相关单位发送督办函9次,推动问题整改10项。同时,针对在巡察反馈未满一年调整党组织主要领导人的情况,市委巡察办及时向新任职主要领导进行巡察再反馈,压实巡察再整改的主体责任,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连续性,使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不断章,2018年以来已向市发改委、接待办等11个单位进行了巡察再反馈。苍梧县强化纪巡联动,将巡察监督与廉洁监督有效结合,今年成立7个督查组对中央、自治区党委巡视和县委巡察等各类监督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整改不到位问题54个并限期整改。


  聚焦热点问题,抓深巡察整改。聚焦民生热点问题,坚持深挖根源,推动深化整改,形成震慑。如市委第五轮扶贫领域提级巡察发现蒙山县文圩镇道义村荔浦果农被当地村霸敲诈勒索的线索,通过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该县公安局辗转广东等地抓获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并推进该县深化“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立案查处扰乱砂糖橘市场案件11件,逮捕犯罪嫌疑人14人。市水利局针对市委第八轮巡察发现龙圩区广平镇不法分子非法采砂的情况,从今年7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专项行动,已查办1起非法采砂案件,有关纪检监察部门针对该问题的线索已立案3起,诫勉谈话1人。


  突出成果分类,抓细巡察整改。每轮巡察结束后,市委巡察办都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分类,对系统性的共性问题,向财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通报,由职能部门牵头推动整改,如市财政局针对巡察发现部分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财务审核不严等问题,举办“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培训班,培训了全市128个单位约300多名财务人员,对市直单位主管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实施重点检查,并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政违法违规情况进行了通报,挽回经济损失43.29万元,对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处以罚款。市财政局还对市科技局未经批准擅自调整资金用途的行为进行全市通报,并扣减下一年度经费预算。


  建立四项机制,抓实巡察整改。建立责任机制,落实党委主要领导带头抓整改,纪委监委、组织部门监督整改,巡察办全程跟踪整改,被巡察单位具体落实整改的机制。建立反馈、报告和通报机制,实行巡察整改“三三一”模式,即巡察意见分别向被巡单位党组织、被巡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联系被巡单位的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三反馈”,并对整改情况“三报告”,同时将巡察情况向被巡单位的分管市领导“一通报”,形成整改工作合力。今年以来共向有关部门发出专题通报7份,有关市领导作出工作批示2次。建立考核机制,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考核,并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问责机制,截至2019年10月,本届市县两级党委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立案65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62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梧州市委巡察办  梁标)


 

编辑:庞玉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