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好这把磨亮的问责利剑
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近日,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修订后的《条例》共27条,与2016年的《条例》相比,新增14条,调整12条。新修订《条例》聚焦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严字当头,磨亮了问责的利剑。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怎么样使用好这一把被磨亮的问责利剑呢?
要结合学习新修订的《条例》,提高认识,向中央看齐。中央修订《条例》,是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忠诚拥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领导核心地位,坚定不移地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永远在路上的战略定力,把严肃问责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落实到党的建设各个方面,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根基。
要学深悟透新修订《条例》,深刻把握内涵要求。要坚持学用结合,把贯彻执行《条例》,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领导作为“关键少数”,要自觉对照《条例》带头学、带头做,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在践行《条例》和落实工作中当标杆、作表率、走在前、有作为,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以实际行动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要认真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紧密联系实际,将《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实化于干,确保《条例》落地生根。
要运用好新修订《条例》,实践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抓好《条例》的维护和执行,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要敢于较真碰硬,加大追责问责,着力纯洁干部队伍。要用好第二种、第三种形态,强化第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南宁市纪委监委 梁丽)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