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问责利器 激发使命担当
日前,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党的问责工作原则、程序、方式等进一步进行规范和完善,推动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问责进一步成为常态,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牢记初心和使命,践行忠诚干净与担当。
再一次做到了与时俱进。2016年7月,党中央根据全面从严治党形势要求,颁布施行了新条例,为新时代党的问责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有效推动了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问责成为常态,发挥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作用,推动管党治党由“宽松软”逐渐走向“严禁硬”,政治生态持续好转。党的十九大以来,面对国际国内形势风云变幻,党中央运筹帷幄,在总结提炼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经验基础上对条例进行了修订,再一次体现了党中央审时度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与时俱进,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敢于担当作为,努力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
再一次激发初心与使命。当前,脱贫攻坚战、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都已进入深水区,党员干部都面临形势严峻、时间紧迫、任务繁重等诸多问题,时刻考验着党员干部的使命与担当,更加要求全党上下团结一心、步调一致,提高政治意识,积极担当作为,拿出遇山开路、遇水搭桥的政治勇气,以“说干就干、干就干好”的工作作风,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条例的修订,就是要再一次激发党员干部的初心与使命,推动各级党组织自觉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敢于动真碰硬,为担当者加油鼓劲,让那些不敢担当、不愿担当,遇到问题绕着走的党员干部付出沉重代价。
再一次指明了方向。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但是,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员干部来不得“半点马虎”,远没有到“刀枪入库、马放南山”的时候。全党上下要始终坚持尺度不松、节奏不变,扛起行装再出发,以“零容忍”态度“打虎、拍蝇、猎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新条例的修订,为全面从严治党再一次证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也彻底打消了一些腐败分子的幻想,敦促腐败分子认清形势、珍惜机会,主动说明问题,争取组织宽大处理。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更要在实践中抓好贯彻落实,做到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有效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随意化,坚决维护好新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昭平县纪委监委 黄河强)
编辑:裴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