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30日 18:27 打印

  为抓好中央第二巡视组对广西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和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通报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的整改,隆安县通过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督查、从严整改销号等举措,确保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压实整改责任。针对中央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18个问题和举一反三整改的4个方面17个问题,县委书记牵头组织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将反馈意见细化为95项和78项整改措施。明确县委书记、县长等17位处级干部为整改责任领导,明确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办、政府办、扶贫办、财政局等10个单位为牵头整改责任单位,县人大办、政协办、10个乡镇等34个单位为具体整改责任单位。各乡镇、其它相关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乡镇、本部门落实全县整改方案的具体措施。


  强化整改督查。成立督导组,对各责任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督查督办。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整改责任意识不强、进度缓慢、落实不力、搞变通、打擦边球或观望拖延的问题,防患于未然,坚决防止变通整改、虚假整改、拖延整改、观望整改等情况发生。


  从严整改销号。先后制定出台了《中央第二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销号制度》和《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通报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举一反三整改工作销号制度》,明确申请销号流程,严格整改销号条件,层层签字背书,严把整改销号关,避免“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


  截至目前,中央第二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面,全县95项整改措施中,正在整改13条,完成整改10条,完成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72条。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通报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举一反三整改工作方面,全县70条整改措施中,正在整改7条,完成整改2条,完成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61条。关于其他有关问题举一反三整改工作方面,全县8条整改措施中,完成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8条。(隆安县纪委监委 黎远)

 

 

 

 

 

编辑:唐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