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故事‖从断掉的布尾桥说起
今年来,平乐县纪委监委着力打通从严治党最后“一米”,精准延伸巡察“探头”至基层一线,剑指基层“微腐败”,推进高质量巡察全覆盖。
断掉的步尾桥
“这桥怎么那么陡?车都开始摇晃了。”一位巡察干部不经意的话引起了巡察组副组长卢晓媛的注意。近日,县委第四巡察组一行对平乐县青龙乡莲塘村委布尾自然村开展实地走访,才刚到村口,就发现了问题。
卢晓媛把头伸出车窗外,要求立即停车,并带领巡察组成员一一走下车去。经现场勘察,巡察组发现这座桥长20米,水泥构造,原本应该平坦的桥面已经从中央断裂并塌陷,仅仅靠着中间两个桥墩来支撑着两截断了的桥面,是一座危桥。看到这一现状,到村后第一时间找到村民进行走访了解。
“老乡,你们村口的这座桥是什么桥,什么时候断的?”
“这是布尾桥,断了好久了,2017年7月左右就被洪水冲断了,一直没有修。”
“你们进村还有别的路么?村里的人都从这桥过么?”
“只有这一条路,我们每天都从这桥走,危险也没有办法,没有其它路了!我们都盼望上面早点帮我们把桥修好呀!”平乐县青龙乡布尾桥是布尾村村民出行的重要交通要道,也是外出的必经之路,关系着全村400多人的出行安全,而如今,修补布尾桥成为了全村群众最关心期盼的大事。
听到村民的反映后,巡察组组长立即向自然村负责人核实相关情况,并提出整改要求。一是要在桥头树立明显标识,提醒过往人员和车辆一定要注意安全;二是立即向上级部门请示和申请,筹集资金尽快对桥进行修补或者重建。随后的个别谈话中,支部书记莫新明向巡察组报告,“修建布尾桥已经列入今年一事一议项目当中,修建桥的事宜也正在准备当中,今年一定会修建好的”。
在基层一线,交通、上学、就医,就是群众心坎上的事,这些绝不是“小问题”,而是事关民心向背的“大政治”。如果把这些老百姓关心关注的问题都解决好了,党的执政根基就得到了巩固。
“神秘”的保洁员
在巡察中,从一些细节入手,通过不断的质疑、耐心的求证、严谨的核实,能够帮助迅速准确地发现问题。
2019年6月的一个晌午,县委巡察组在青龙乡莲塘村走访时,路边一道“不太美丽”的风景线进入了巡察组的视线。
一名在基层工作多年的巡察专员余显平不解地说道:自开展美丽乡村工作以来,现在乡镇都会下拨经费给村里请保洁员和清理垃圾,这垃圾堆在这里看样子有几个月了,是保洁员不到位还是村里不作为?
于是,巡察组立即向乡党委调取全乡各行政村的保洁员工资花名册和垃圾清理费清单。在仔细查阅资料时,一个熟悉的名字“周某某”跳入了余显平的眼帘。原来,周某某是在之前开展个别谈话中了解到的青龙乡莲塘村委主任李某某的妻子。据核查,周某某自2016年以来,一直担任莲塘村马山自然村保洁员,每月工资580元。丈夫是村主任,妻子是保洁员,难道这是巧合?
带着疑问,巡察组来到村民中进行走访。当问到村里的保洁员是谁时,村民们说道:“他是我们主任的老婆呀,但从来没见过她扫过地。”巡察组问:“那村里的垃圾怎么处理呢?”“都是我们自己把垃圾丢到垃圾池里。”既然领了三年的保洁员工资,为什么却不从干事呢?这位保洁员到底是干什么的?
当我们找到村委主任李某某时,面对事实他无理辩驳,便向我们揭开了“神秘面纱”。原来周某某担任马田自然村保洁员以来,平时都不干活,只是由李某某从周某某的工资里花钱请人,每3-4个月把村里的垃圾池清理一次。
巡察组要求莲塘村党总支部立即将全村垃圾进行排查清理,并对保洁员进行规范整顿,对不履职的保洁员进行辞退。
“苍蝇”虽小,同样关系人心向背;权力虽微,依然关乎公平公信。农村“微腐败”问题的发生,损害的是党和国家的形象,寒的是群众的心。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背景下,管好群众身边的“小微权力”,事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事关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必须高度重视之。
“热心”的村委主任
走访、谈话是巡察的“规定动作”,如何在“平常中”发现问题,就要注意抓重点、攻难点、消痛点。
在巡察青龙乡某行政村的面上谈话中,当巡察组了解到邓某某是该村的村委主任,但村里80%的一事一议项目都是他实施的。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这样一来,岂不是存在监督“空白点”和廉政风险点?于是,巡察组便将巡察的焦点聚焦到邓某某身上。
在谈话过程中,村委主任邓某某对于项目的事推诿扯皮,甚至撂摊子。有着丰富工作经验的巡察组员罗继龙便发出了“三连问”——“你知道混凝土的等级有几种?”“你知道水泥标号有几种?一般用哪一种?”“你的资质怎么证明?”
巡察工作是一场看不见硝烟的战争,除了要炼就一双火眼金睛,更要敢于打破砂锅问到底。随着罗继龙的紧逼追问,邓某某的回答渐显苍白无力。于是,终于向我们一一坦白。
按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规定,农民年人均需筹资15元。但邓某某在实施“一事一议”项目过程中,却自掏腰包,为村民每人垫资15元,然后直接到乡财政所申报项目。村民对实施的项目根本不知晓,也没有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项目进行决策,当有村民质疑他时,还被邓某某怼了回来:“项目为你们修好了,还不用你们掏钱,你们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
实施文件中“农民自愿,量力而行,民主决策,筹补结合,择优选项,讲求实效,规范管理,阳光操作”的32字原则在这里成为摆设、沦为空谈。经核查,仅2018年,由邓某某负责的该村的一事一议项目达270000元。
邓某某作为一名党的干部,利用手中的“小微权力”包揽工程,不仅分散工作精力,还存在以权谋私的可能,滋生腐败现象,引发群众的不满。巡察组拟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进一步调查核实。
“不以事小而不为,不以任重而畏惧”。巡察向村级党组织延伸,就是要发现和推动查找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巡察要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群众关心什么,就重点巡察什么,人民最痛恨什么,就重点纠正什么。要善于从细节着手、举一反三,只有回应群众关切、了解群众需求,才能真正的帮助群众解决“心头事”。
今年来,平乐县委巡察组共计开展2轮巡察,发现问题325个,根据线索立案2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真切地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平乐县纪委监委 彭双林 龚金水 卢晓媛)
编辑:向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