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强化四项措施 推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6日 10:26 打印

  近年来,南宁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加强统筹协调,着力探索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有效途径,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在监督重点上联动,着力深化政治巡察。围绕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巡视重点,科学谋划南宁市每轮巡察对象、内容,实现巡视巡察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着力加强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涉黑涉恶问题、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实施情况、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和违规选人用人问题、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的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对35个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政法机关部门开展巡察,推动中央、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南宁市巡察工作启动以来,市、县巡察共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三大问题”6629个,干部问题线索1020个,转立案337件,党纪政务处分258人。


  在监督全覆盖上联动,不断延伸监督触角。坚持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跟进到哪里,科学谋划,统筹安排,扎牢织密巡视巡察“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督网。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南宁市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工作的通知》、《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流程》,明确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目标要求和流程标准。对未建立巡察机构的开发区所辖村(社区)开展提级巡察。2018年以来,南宁市各县(区)共完成对1413个村(社区)党组织的巡察,完成全覆盖任务的79.5%。其中,完成对1个深度贫困乡镇、54个深度贫困村巡察,实现深度贫困乡镇、深度贫困村巡察全覆盖。


  在监督力量上联动,助力上级巡视工作。在自治区党委对南宁市及相关县(区)开展巡视期间,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和协助配合,并成立了巡察组,由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统一领导、统一调配,共同完成对相关县(区)的巡视工作,实现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推动巡视巡察干部之间交流学习,不断提升巡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推荐南宁市优秀巡察干部到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参加巡视工作,组织128名南宁市、县(区)巡察干部参加了自治区党委第六轮、第八轮巡视业务培训班,学习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先进经验,不断提升巡察干部的能力和水平。


  在成果运用上联动,着力提升监督实效。着力深化突出问题整改,推进巡视巡察成果统筹运用,实现信息共享、效应叠加,不断彰显利剑作用。认真落实市县党委巡察重要事项报备制度、设区市党委书记听取巡察汇报情况报备制度,及时将本级巡察重要事项及巡察发现的重大问题向上级报备、报告。市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坚决履行好主体责任,把开展巡察工作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和重大政治检验抓实抓好。每年市委召开常委会、市委书记专题会2次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巡察工作重大问题和巡察成果运用等事项,为南宁市巡察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同时在安排新一轮巡察工作中,将上级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巡察监督内容,着重看整改措施是否有力、整改效果是否明显,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整改是否扎实,着力发现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得力、整改不到位问题,持续强化再监督。(南宁市委巡察办  李玲  任拂晓)

 

 

 

 

 

编辑:周籽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