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规范管理 全力为基层减负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22日 10:21 打印

  近日,财政部、国管局、中直管理局等单位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决定从2019年8月1日起实施。这是党中央严肃财经纪律,全面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持续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又一顶层规范和要求。


  全面规范管理,避免“中饱私囊”。过去,少数出差人员钻制度“空子”,出差期间既接受接待单位接待又不交相应的伙食费用,回到单位后依然领取相应的伙食补助。《通知》出台后,对出差人员出差期间接受接待次数、缴纳伙食费比例和市内交通费比例等内容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全面规范出差人员领取和缴纳伙食费标准,有效压缩出差人员利用差旅伙食费和交通费中饱私囊的“空间”。同时,《通知》也要求各地各部门根据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实施办法,有效杜绝上下一般粗、随意照抄照搬等突出问题的发生。


  持续纠正“四风”,避免“权利滥用”。过去,有的上级部门领导干部到下级地区部门考察、检查等工作,有的下级部门碍于面子不好意思收取上级的伙食费、市内交通费等,而过后又想办法违规报销上级领导干部应缴纳的费用,这与党中央的要求格格不入,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因此,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根据当前形势作出有力判断,提出具体举措,指导各地各部门规范财经纪律管理,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有利于压缩权利空间,有利于把权利关进制度“笼子”,有利于各地各部门持续整治“四风”问题,严防“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和反弹回潮。


  全力为基层减负,避免“疲于奔命”。《通知》规定,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按照规定可以安排一次工作餐外,其余由出差人员自行解决。可以说,这是党中央全面落实“基层减负年”要求,持续亮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又一重要举措。过去,一些地方、部门整天忙于接待上级、下级,有时为了显示对上级的重视,一日三餐都安排专人配餐,接待任务繁重,造成时间浪费,有时甚至会严重影响接待单位本身工作的开展和推进。《通知》出台后,在制度上为接待单位减负,接待单位遇到的问题也会迎刃而解,有助于接待单位腾出更多接待时间来落实工作、推进工作。这充分体现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自我创新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过程中,招招中地、招招有力和招招有效,体现了“基层减负年”,党中央带头在行动、带头在落实。(昭平县纪委监委 黄河强)

编辑:覃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