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阳:“三举措”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2日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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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巡察工作中,灌阳县坚持边巡边改、边督边改,通过交办清单、督查跟踪、警示规范三项措施,切实做好做细巡察问题整改及成果运用,充分彰显巡察利剑作用。
交清单促整改。建立健全反馈工作机制,将发现问题向被巡察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反馈,指出共性问题、个性问题、突出问题,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作出限期整改,对照检查、落实责任、对帐销号,使被巡察单位行动起来,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查短板促落实。对照整改方案和报告,围绕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等环节,以约谈走访、现场检查、定期督查等方式开展跟踪式督查,重点看四个“是否“,即态度是否端正、责任是否压实、措施是否管用、机制是否建立,及时发现短板。对走过场、打折扣、边改边犯的严肃追责问责,使巡察整改有效抓实。
重警示促治本。做到“一巡一总结”“一案一警示”,针对问题剖析不足,查找漏洞,被巡察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或以案促改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发挥警示规范的治本功能,提高巡察实效。
2018年以来,灌阳县委巡察办已向全县28家被巡察单位和61个行政村反馈问题465个,督促整改落实438个,健全完善制度51个,巡察移交问题线索46个。(灌阳县纪委监委 陈明德)
编辑:向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