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峨:做细做实巡察前、中、后“三篇文章”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3日 17:57 打印

  自县级巡察开展以来,天峨县准确把握巡察工作的内涵、任务、方法和重点,紧盯巡察前、巡察中、巡察后三个重要环节,采取精准有力的措施,做细做实各个环节工作,充分发挥巡察的“尖兵”、“利剑”作用。

 

  巡察前准备足。在开展巡察前期,制定方案、召开动员会、发出巡察公告、开展宣传工作,从巡察人才库选调专业的财会、审计干部组成巡察小组,对小组成员进行政策理论和巡察流程等专业培训,使每个参与巡察的干部都能把准政策、要求。同时,明确巡察工作纪律,要求每名巡察干部要践行忠诚、干净、担当,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

 

  巡察中查问题。在巡察过程中,紧扣“六大纪律”, 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和查找问题。发现问题线索后,及时通过谈话、调取资料、研判分析等方式向前多探一步,不断提升发现问题的准度和深度,使每一件移送的线索可查性高、成案率高,切实提高巡察整体质量。

 

  巡察后促整改。在巡察结束后,及时梳理问题线索,分门别类,该反馈给被巡察单位整改的及时反馈,该移送县纪检监察机关的从快移送,始终坚持“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的标准,压实整改责任,督促被巡察单位抓好整改工作,按时向县委巡察办提交整改进度,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得到解决。

 

  截止目前,天峨县已完成5轮县级巡察和2轮村(居)巡察,对37个县级单位和71个村(居)开展了巡察,移送县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129条,反馈给被巡察单位整改问题619个。对县水利局落实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立案审查1人,诫勉谈话2人。(天峨县纪委监委 石喜兰)

编辑:李知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