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一二三”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3日 11:32 打印

  融水县始终把巡视巡察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以“一提高、二加强、三强化”开展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融水县以高度认识县委巡察工作是履行县委主体责任,以抓整改就是维护党中央的权威为主线,组织被巡察党组织召开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明确党组织“一把手”是第一责任,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效果上。同时,对有重大问题、重大线索的被巡察党组织,还采取先谈话后整改的方式,进一步压担子、给任务,不断提高巡察整改意识,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提升整改工作质量。加强材料关,巡察组通过多次召开组内讨论会,统一意见建议,高质量完成巡察工作的报告材料。加强审核关,针对巡察报告中问题的分类、文字严肃性、语言表述准确性、反馈意见的有效性等,进行严格审核,并通过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书记专题汇报会,确定巡察反馈意见,确保发现问题客观公正,提出的意见建议切合实际。


  三强化,确保整改取得成效。强化责任,严格审核被巡察党员组织的反馈表态发言材料,确保会议的严肃性。强化机制,成立各联系村领导、挂村工作队员为负责人的巡察整改指导组,将整改工作与党政联系、村级日常等工作相结合,确保村级党组织整改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强化督办,实行挂单整改,逐一销号的台账,对巡察整改不认真负责的乡镇,及时进行函告限期整改。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成立专门的线索核查小组,深入调查核实,确保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重点查处、快查快结。(融水县纪委监委 龙林智 胡时彰)

 

 

 

编辑:严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