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州区:“两单一表”助推巡察整改提质增效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3日 11:30 打印

  江州区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实施“两单一表”制,即整改问题清单、整改情况反馈单、整改情况评估表。通过从细节抓起、全程约束,将巡察、整改系上“连环扣”,有效提升巡察整改工作实效。截至目前,江州区共向155个被巡察党组织反馈问题1013个,制定整改措施3700多条,完成整改问题979个,整改完成率达96.6%。


  从细设计,确保全面详实。“整改问题清单”由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下达,督促责任单位按要求整改到位;“整改情况反馈单”由被巡察单位填报,内容包括问题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进度、完成情况等,并附上整改佐证材料,杜绝以图表形式走过场的情况,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整改情况评估表”是对巡察整改进行全程跟踪记录,包括整改进展、整改完成情况、整改评估意见等信息。在此基础上,形成完备的一个党组织一个整改情况记实档案,建立台账,销号管理,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从实记录,确保客观真实。每轮巡察结束后,由巡察组制定巡察问题清单反馈给被巡察党组织,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巡察组组长“双签字”确认。实行“一月一推进、每月一报告”制度,被巡察党组织按要求每月报送整改情况反馈单。巡察组采取查看佐证材料与进行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逐条对照问题清单量化“打分”。对“月报”中反映的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进行“一对一”重点检查,督促其整改。达到规定的整改期限后,巡察组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等四个等级,提出评估意见。


  从严运用,确保有力有效。每年年终,江州区委巡察办组织人员对各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记实档案进行梳理,对于整改情况为“一般”、“较差”的责任单位进行“回头看”。建立末位约谈、通报等配套制度,对检查中发现整改工作敷衍、应付检查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约谈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责令其整改或对其进行通报。同时,建立《巡察整改工作问题档案》,对落实巡察整改不到位、整改难度大的相关问题纳入档案中,并进行跟踪管理,实现从问题反馈到督促整改,从跟踪整改到结果反馈的全过程闭环管理。(崇左市江州区委巡察办 程图婕)

 

 

 

编辑:严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