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得权威 驻得有为
纪检监察组实行派驻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的一次重大改革,它对驻在部门更好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发挥了有效的监督作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敢于监督、勇于问责,敢于发声、勇于亮剑;有为有位,有位有威,有“样”有“范儿”,这是国有企业派驻全覆盖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积极的监督作用的生动写照。
但在监督中也经常遇到这种情况:有的人在接到监察建议书后,意见很大,还经常威胁纪检人员;有的被处理人员则无心工作,说“这个地方不能干长久的,迟早要走人的”;有的当事人为逃避监督,通过各种层面打招呼、说情、请托等,干扰日常监督工作,等等。这就需要派驻纪检组直面问题,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攻坚克难,为派驻机构履职尽责提供保证。
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敢于“亮剑”
逢敌“亮剑”,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啄木鸟。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首先要敢于监督,要对政治觉悟方面有高要求,对纪检监察工作要有准确的认知,作为一名纪检监察人员最基本的职责要求就是顶住各方面的压力,敢于监督,敢于“亮剑”。这就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要对党绝对忠诚,对纪检监察工作热爱,为企业服务,要有坚定的人生信念,远大的理想追求和正确的价值观。解决好思想问题,认识问题是敢于监督的关键,作为纪检监察人员,要坚守自己的职业操守,把党的纪律和规矩始终挺在全面,坚持原则,不怕较真,敢于碰硬,遇到问题决不手软,有问题就查问题,一旦查实就要坚决处理,公正刚正,秉公执纪。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检机关就是党内的“纪律部队”,干的就是监督的活、得罪人的活。因此,运用各种方式开展监督时,需从思想上克服“六难”,履行监督职责。一难在敢于担当,要克服做“老好人”等思想;二难在铁面无私,要克服人情、关系等因素困扰;三难在转变观念,要克服重惩处轻教育等错误认识;四难在处理得当,要克服拿捏不好分寸的问题;五难在“小人”作祟,要克服领导不信任、不支持等情况发生;六难在瞻前顾后,要克服“低头不见抬头见”、热衷于做“太平官”等畏难思想。
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祛除“病灶”
专项监督检查就是直击“病根”,祛除“病灶”。一是把握针对性,开展点穴式核查。专项监督检查主要采取实地取证、调查核实等方式,重点对监督单位的重点区域、重大决策、重点事项,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检查。二是下发监察建议书,有效实现“再监督”。监察建议是监察机关在依法履行监察职能时,根据监督、调查的结果,针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向被监督单位提出的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建议。监察建议由监察法“背书”、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具有确定的法律效力。这也就意味着,被提出建议的有关单位无正当理由必须履行监察建议要求其履行的义务,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是开展专项巡察“回头看”,防“走形式”。以上一轮巡察整改反馈情况为主线,致力于对难以发现的问题进行“再发现”,对尚未深入了解的情况进行“再了解”,对整改不到位的推动“再整改”。
“派”有威 “驻”有为。派驻纪检监察人员要树立“有为才有位”“有为才有威”的思想,以共产党员应有的责任担当高筑起派驻监督的铜墙铁壁,坚决不做“纸老虎”,沿着“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这一明确方向,以有力有效的监督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广西华锡集团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钟 莹)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