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三个联动”推动巡察工作出实效
今年以来,柳城县聚焦监督重点,通过探索巡察联动模式,不断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发现各类问题 522个,移交问题线索41条,转立案1件。
巡察与纪检联动,坚持同频共振。巡察开始前,在确定巡察对象、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等方面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下好巡察工作“先手棋”。巡察过程中,加强推进被巡察单位需要立行立改事项的落实,对违规违纪问题和相关线索及时移交,迅速处理。巡察结束后,及时向纪检监察室和相关派驻组通报巡察反馈情况,由其进一步跟踪问效。本年度共开展3轮巡察工作,对4个乡镇、43个村(社区)、18个县直单位和2个华侨管理区共计67个党组织进行巡察。
巡察与部门联动,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巡察与组织人事、政法、宣传、财政、审计、扶贫、绩效等部门工作联动机制。巡察前,函请相关部门提供被巡察党组织在党建、信访、资金使用、绩效完成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清单,找准切入点,提升精准度,及时高效发现和处理问题。今年以来,共核查有关信息277条次,为巡察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针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组织部门和宣传部门进行通报反馈,由其进行分析研判,开展专项整治。
巡察与被巡察单位联动,确保整改落地有声。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抓好“账目”整改,坚持面对面向“一把手”交账,并要求被巡察单位对照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逐个分解细化,逐项制定举措,明确任务到人,实行清单式推进,让巡察监督一目了然、便于操作。对进展缓慢、敷衍整改的党组织,依规依纪进行通报批评。运用日常督查、专项督导、回访督查等多种方式从严对“账”,督促被巡察单位按期、保质完成整改,经过巡察办、巡察组以及纪检监察室“三方会审”、审核认可后方可“销账”,16家单位因整改不到位被打回重新进行整改,推动建立完善制度12项。(柳城县纪委监委 田旭辉)
编辑:赵东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