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扎实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自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容县以“建机制、制清单、强问责”多措并举扎实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已开展常规巡察工作7轮,覆盖单位46个,巡察覆盖率达47%,发现问题551个,移交问题线索181个,转立案审查56人,成案率30.9%,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人,督促被巡察单位完善规章制度67项。
建机制,推进巡察工作保障。按照全覆盖要求,修订完善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对全县98家巡察对象的常规巡察进行科学安排。先后制定县委巡察上下联动机制、巡察左右协作机制、巡察联席工作会议制度等,定期向市委巡察机构请示、沟通、汇报巡察工作,强化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财政、审计、信访等部门的横向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每季度组织召开巡察联席工作会议不少于1次,定期研究、分析、研判巡察工作,做到巡察监督统一规划、整体联动、一体推进。建立政治学习制度,每周安排政治学习会不少于1次。创新建立巡察工作日记制度,实行组长负责制,要求每个巡察组必须建立本组工作日记,坚持每日一记,如实记录巡察进展情况、落实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谋划等,增强巡察针对性、时效性。
制清单,推动巡察问题精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直奔问题、精准发力,把发现问题作为衡量巡察工作质量的基本标准,创新制定巡察“三大清单”(内容清单、线索清单、负面清单),以清单工作法促进精准巡察。每轮巡察前,组织研究、分析巡察对象特点,制定不同巡察重点方向,明确“内容清单”;强化与组织、宣传、审计、财政、信访、扶贫等部门沟通和信息共享,提前排查梳理出被巡察单位“线索清单”;强化巡察成果的运用,梳理出巡察常规“负面清单”,带着具体问题巡。“三大清单”确定后,通过问卷调查、明察暗访、听取汇报、谈心谈话等方式,进一步深入了解、对比、印证、研判,实现最大程度发现问题线索的预期目标。
强问责,促进巡察成果落地。强化督查问责,坚持扭住问题不放松,启动巡察整改“回头看”督查,组成4个回访督查组,对前三轮已巡察的16个单位进行巡察整改回访督查,杀出“回马枪”,着力发现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拒不纠正错误或者不按要求整改,谎报虚报整改成效,甚至边巡边犯、边改边犯等问题,共发现问题26个,责成限时整改,提出问责建议,推动巡察发现问题解决,凸显巡察震慑作用。同时,把巡察整改情况,提请县委作为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履职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评的重要依据;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容县县委巡察办 梁 文)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