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向梧州市龙圩区委反馈巡视情况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1日 17:40 打印

  根据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18年6月19日,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向梧州市龙圩区委反馈了扶贫领域专项巡视情况。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副组长邓建华同志代表巡视组分别向龙圩区委书记宋彤宇和龙圩区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意见。

  2018年3月5日至5月5日,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对龙圩区委进行了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巡视组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政治巡视定位,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及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任务,突出问题导向,聚焦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扶贫决策部署不力、扶贫检查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力、损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及查处不力“三大问题”,紧盯扶贫任务、政策、资金、项目、干部“五个重点”,从严从实开展巡视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听取汇报,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党委书记专题会议先后听取了巡视情况汇报。

  巡视组指出,2015年以来,龙圩区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督促检查落实,认真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2016年龙圩区实现脱贫摘帽,脱贫攻坚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党员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实现脱贫摘帽后深度研究精准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有的领导干部有松懈思想,脱贫攻坚工作力度有所减弱,深入推进巩固扶贫成果韧劲不足。对产业发展专题研究不够,产业发展办法不够多,贫困村和贫困户稳定增收的难题尚未破解,产业发展资金和小额信贷资金投入企业经营存在资金风险和部分脱贫户返贫风险。一些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监管薄弱,有的资金未专款专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单位涉嫌公款吃喝,有的单位公务接待不规范。一些干部攻坚克难精神欠佳,担当作为不够。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交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巡视组提出了六点意见建议。一是要继续强化主体责任,抓好压力传导,克服松懈和厌战思想,抓好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二是要按照“一村一品”、精准帮扶、精准发力的要求,选准选好项目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解决好贫困村和贫困户稳定增收的难题。三是针对当前存在的干部攻坚克难精神欠佳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切实提高贫困群众感恩党和国家的关心关怀以及对扶贫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四是要高度重视巡视反馈问题的全面整改,对巡视移交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认真梳理、核实,依纪依规处置并及时上报办理结果。五是要完善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和强化内控机制建设,严格执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强化项目施工监理,严肃认真处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六是要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和隐形变异。

  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对巡视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增强整改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以解决巡视指出问题为切入点,破解制约本地本单位改革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理清整改思路,强化整改措施,把整改抓紧抓实,推动全面整改到位,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要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强化督促检查,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在解决问题中持续深化改革,在规范管理中净化政治生态,向自治区党委和广大干部群众交出一份合格的整改答卷。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将抓住典型严肃追责。

  宋彤宇表示,巡视组对龙圩区作的扶贫专项巡视情况反馈,既肯定了龙圩区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的成效,又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扶贫领域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和不足,龙圩区将坚决整改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强化政治担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主动认领、深刻反思,真抓实干,立行立改。二是压紧压实责任,全面推进整改。坚决履行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主体责任,制定整改责任清单,以“钉钉子”精神一件一件抓好落实。三是深化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纠建并举,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狠抓建章立制,务求整改实效,全力打赢打好龙圩脱贫攻坚战。

  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有关成员,龙圩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区人民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其他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龙圩区所辖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区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