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向苍梧县委反馈巡视情况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1日 17:38 打印

  根据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18年6月19日,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向苍梧县委反馈了扶贫领域专项巡视情况。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组长黄远山同志代表巡视组分别向苍梧县委书记林树锋同志和苍梧县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意见。苍梧县委书记林树锋主持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表态讲话。

  2018年3月5日至5月5日,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对苍梧县进行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巡视组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政治巡视定位,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及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任务,突出问题导向,聚焦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扶贫决策部署不力、扶贫检查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力、损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及查处不力“三大问题”,紧盯扶贫任务、政策、资金、项目、干部“五个重点”,从严从实开展巡视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听取汇报,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党委书记专题会议先后听取了巡视情况汇报。

  黄远山指出,2015年以来,苍梧县委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深入推进项目实施,积极推进以“六堡茶”为龙头的特色产业发展,努力探索扶贫脱贫新路子,脱贫攻坚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党员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一是持续推进脱贫攻坚韧劲不足,责任压得不够实,班子齐心协力抓扶贫还有欠缺。二是产业扶贫不够到位,帮助贫困群众稳定增收措施不够有力。三是个别扶贫惠民政策宣传和落实不够到位。四是部分干部担当精神不够、作风不够扎实。有的干部对标看齐意识不强,工作干劲不足;有的帮扶队员“驻村不住村、联户不入户”,以电话联系代替入户。五是一些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措施不够有力。部分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有的村屯道路硬化项目工程质量不达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烂尾”问题较多。六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干部违规在工作日午间饮酒,有的单位公款购买职工商业保险等。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黄远山提出了六点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县委班子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四个意识”,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来抓。二是进一步加快培育壮大扶贫产业,以龙头企业带动,引导贫困户参与特色产业开发,积极开拓贫困群众稳定增收的路子。三是进一步加强扶贫政策宣传,让扶贫政策“进屯入户”,增加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四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原则,把作风建设要求落到实处。认真解决一些干部思想松懈、干劲不足等问题。五是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问题。六是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回潮反弹。

  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对巡视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增强整改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以解决巡视指出问题为切入点,破解制约本地本单位改革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理清整改思路,强化整改措施,把整改抓紧抓实,推动全面整改到位,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要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强化督促检查,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在解决问题中持续深化改革,在规范管理中净化政治生态,向自治区党委和广大干部群众交出一份合格的整改答卷。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将抓住典型严肃追责。

  林树锋表示,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客观地指出了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县委坚决抓好整改落实。第一,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带领全县广大干部切实增强抓好巡视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具体行动。第二,强化责任,推动整改落实。根据反馈的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从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做起,带头狠抓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第三,健全机制,提高整改成效。我们要把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要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尽锐出战,万众一心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

  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有关成员,苍梧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其他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苍梧县所辖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