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过拔毛”式腐败是“大祸害”

来源:崇左市纪委 作者:罗吉华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1日 15:08 打印

   “农丕强,原天等县向都镇民族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其在组织开展‘大石山区家庭水柜’扶贫项目建设工作中,虚报套取、截留扶贫项目资金16万多元。2016年12月,被天等县纪委监察局给予立案审查,并移送司法机关。这只隐藏在水柜里6年之久的‘蛀虫’最终被除掉。”

  天等县地处大石山区,是国定贫困县。农丕强作为国定贫困县贫困村的一名村干部,本应想方设法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但他却利用职务之便,控制着34户农户的34本存折,“雁过拔毛”,肆意截留贫困群众的扶贫补助款,千方百计套取扶贫项目资金,其行为令人发指。

  农丕强式腐败,是典型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雁过拔毛”式腐败是基层腐败的典型表现形式,是指国家在推进扶贫工作中,少数基层干部利用自身的职务影响力,欺上瞒下,非法套取、截留、挪用、强占国家扶贫资金的腐败行为。

  “雁过拔毛”式腐败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行为,其危害不容小觑。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重拳推进反腐败工作,“老虎”“苍蝇”一起打,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有人认为,与“老虎”相比,“雁过拔毛”式腐败只是皮毛,不足为患。但是,对基层群众来说,“老虎”的危害远在天边,“苍蝇”的困扰却近在眼前。“雁过拔毛”式腐败案件虽然涉及的案值普遍较小,但是它截留的是群众的救命钱,其危害并不比“老虎”式腐败造成的危害小。

  “雁过拔毛”式腐败是“大祸害”。党的扶贫政策令人鼓舞,这是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希望。脱贫攻坚已进入关键期,确保各项扶贫政策和扶贫资金不打折扣落实到位尤为重要。在这关键时期,扶贫资金在发放中被“雁过拔毛”,必将影响中央扶贫政策的落实,甚至会影响中央脱贫攻坚目标的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八届第六次全会上指出,“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雁过拔毛”式腐败,被拔的虽然是“毛”,流的却是百姓的“血”,破坏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易动摇党的执政基础,是“大隐患”,更是大“大祸害”。

  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要用铁腕手段。为了更好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必须严厉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行为,确保扶贫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一要强化精准监督,紧盯扶贫政策落实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不让任何人有机可乘;二要强化政务公开,提高扶贫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透明度,防止有人“混水摸鱼”;三要强化宣传教育,一方面要加大扶贫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另一方面要强化基层干部的思想教育,增强基层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牢固树立廉洁从政理念;四要强化惩处力度,斩断“雁过拔毛”的“黑手”,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氛围。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