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自治区党委第二轮巡视整改情况公开(二)
中共鹿寨县委员会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社会公开稿
2017年2月23日至5月23日,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对我县开展了巡视,6月27日,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向我县反馈了巡视工作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建议,对我县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此,县委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县委常委会进行专题传达、研究,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的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时限,狠抓整改落实。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详细】
中共融安县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7年2月23日至5月23日,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对融安县委进行了巡视。2017年6月27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融安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详细】
鱼峰区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报告社会公开稿
根据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2017年2月23日至2017年5月23日,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对鱼峰区委进行了巡视。2017年6月29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鱼峰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详细】
中共柳南区委员会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7年2月下旬至5月下旬,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对中共柳南区委进行了巡视。2017年6月28日,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向柳南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严肃中肯、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柳南区近些年积累的一些突出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柳南区委坚决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全面整改。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详细】
中共柳北区委员会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7年2月23日至5月23日,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对柳北区委进行了巡视。2017年6月28日,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向柳北区委反馈了巡视情况,提出了整改要求。柳北区委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立即采取措施,逐条逐项抓整改,不折不扣抓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详细】
中共柳州市委员会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7年2月23日到5月23日,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对柳州市及所辖县区进行了巡视。2017年6月27日,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向柳州市委及主要负责人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详细】
中共柳城县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 2017年 2月23日至2017年5月23日 ,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对柳城县党委进行了巡视。 2017年6月27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柳城县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详细】
中共融水县关于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7年2月23日至5月23日,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对融水县开展了巡视工作,并于6月29日向融水县委领导班子通报了开展巡视融水工作的情况,融水县委对巡视组反馈的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详细】
中共三江侗族自治县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7年2月23日至5月23日,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对三江县进行了巡视。6月29日,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向三江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详细】
中共柳州市城中区委员会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城中区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7年2月23日至2017年5月23日,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对城中区开展了巡视工作,并于6月29日向城中区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详细】
中共柳州市柳江区委员会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2017年2月23日至5月23日,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对柳江区进行了巡视。6月2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详细】
编辑:卢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