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怀勇:把握新亮点 找准着力点 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
把握新亮点 找准着力点
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
——写在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颁布之际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组长 林怀勇
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总结吸纳了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理论与实践创新成果,对政治巡视、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中央和国家机关巡视工作、市县巡察工作等作出明确规定,为依纪依规开展巡视、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制度保障。《条例》的修改,有利于下一步持久坚持巡视制度,让巡视利剑愈显锋芒。
一、“升级版”的新《条例》与时俱进、亮点纷呈
(一)再次修改《条例》,彰显了巡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每一轮巡视情况汇报,习近平总书记每次都详细审阅巡视报告,发表重要讲话,对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作出了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巡视工作在坚持中深化指明方向,提供遵循。2015年6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修订稿),该《条例》于当年8月正式印发施行,为规范巡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随着管党治党的不断深化和巡视实践发展,时隔两年,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了《关于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再次对《条例》进行修改,释放出党中央不断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强烈信号,体现了党中央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的一贯态度和坚定信心。在党内法规的建设历史上,两年时间,两次修改同一部党内法规,是较为罕见的。《条例》的再升级,赋予了巡视制度新的活力,进一步彰显了中国特色民主监督制度的优势,进一步彰显了巡视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治标之举,也是治本之策。
(二)新《条例》体现了鲜明的时代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开启了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新时代。新《条例》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在第一条“立法目的”中增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巡视利剑的“靶向”。伴随“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伴随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不断丰富,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发展,巡视工作的政治定位越来越精准,目标任务越来越清晰。新《条例》把政治巡视要求纳入其中,明确了政治巡视定位,突出巡视监督政治作用,可以说,将政治巡视要求写入《条例》,是本次修改的重点和最大亮点,体现了新《条例》坚持与时俱进,具有鲜明的时代性。
(三)新《条例》具有更强的操作性
新《条例》对省(区、市)党委、中央有关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和市(地、州、盟)及县(市、区、旗)党委设立巡视、巡察机构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为规范巡视巡察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新《条例》使全覆盖成为“刚性”要求,确保一届任期内如期完成;新《条例》紧扣党的六大纪律,对“四个着力”监督内容作出了新的概括,对巡视内容作出了较大的调整。新《条例》围绕巡视监督内容,分别在第十五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增加“结党营私、团团伙伙,以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任人唯亲、跑官要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等内容,而这些问题都是巡视实践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新《条例》对此作出修改,进一步增强了制度的指导性、针对性,使新《条例》更具操作性。
二、学深悟透,深刻把握新《条例》的精神实质
(一)把学习新《条例》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
这次对《条例》的修改,严格遵循党章,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依规依纪,在全面、系统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对原条例进行增加、补充和完善。我们只有把学习新《条例》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特别是与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
(二)把学习新《条例》与学习领会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
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党中央修订颁布《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六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再动员再部署,党中央又一次启动修改巡视工作条例。新《条例》从立法的目的、巡视内容等方面进行修改,修改之处无不体现巡视作为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手段的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是贯穿于修改《条例》的一条红线,只有把学习新《条例》与学习领会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才能准确把握修改的历史背景和重大意义,进而更加深刻地理解新《条例》的精神实质。
(三)围绕新《条例》的各项新规定进行重点学习
在坚持原原本本学、新旧《条例》对照学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修改内容的学习。新《条例》从五个方面进行了“增、补、调”。一是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明确政治巡视定位;二是根据中央新要求,明确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任务;三是根据党内监督条例规定,明确巡视监督内容;四是根据实践发展需要,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巡视;五是根据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明确市县巡察制度。对这些修改内容,要学习理解到位,正确把握相关规定的内涵,准确理解其精神实质。
三、推动新《条例》落地生根,切实提高贯彻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科学谋划,高质量实现巡视全覆盖
新《条例》明确规定:“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一届任期内,实现巡视全覆盖,这不仅是党中央作出的政治承诺,而且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成为“刚性”要求。巡视机构一定要按照这一要求,科学谋划、扎实推进全覆盖,要坚持巡视质量和巡视进度并重,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积极探索全覆盖的有效形式和方式方法,在坚持常规巡视与专项巡视相结合的同时,采用机动式巡视和异地交叉巡视相结合的办法,不断提高全覆盖的质量。
(二)精心指导,推动市县巡察工作
新《条例》明确要求:“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设立巡察机构,对所管理的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市县巡察工作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有效途径,是督促基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利器。巡视机构要坚持巡视、巡察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各有侧重又能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要建立完善巡视组联系指导市县巡察工作机制,通过传、帮、带,推动市县巡察工作步入正轨、发挥作用。
(三)保持定力,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
新《条例》明确政治巡视要求,巡视机构和巡视干部一定要按照这一要求,在深化中坚持,在坚持中深化。一是把握政治巡视定位,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根本目的,加强党的建设作为根本途径,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根本保障。二是把握政治巡视站位,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作为根本政治要求,突出巡视监督的政治作用。三是把握政治巡视要求,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价值取向,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四是把握政治巡视的重点,聚焦“三大问题”,突出“两个责任”,突出“关键少数”。五是把握政治巡视目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六是把握政治巡视作用,切实发挥巡视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作用。七是把握政治巡视战略,推动形成“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全国一盘棋”的战略格局,使巡视真正成为党之利器、国之利器。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