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中贤:深化政治巡察  锻造监督利剑

来源:自治区党委巡视办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3日 08:17 打印

深化政治巡察  锻造监督利剑
——学习贯彻新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中共梧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黄中贤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着眼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制定完善和修订修改了系列党内法规,纪律约束的制度笼子越扎越紧、越织越密,有效防止了“破窗效应”。新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第二次对巡视工作条例进行修改,既说明了中央对巡视工作的重视,也释放了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的重大信号,对改进和规范市县巡察工作具有极强的指导作用。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新修改巡视工作条例的认识

  巡视巡察工作是党内监督的制度安排,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监督优势,必须深刻认识新修改巡视工作条例的内涵。

  一是新修改巡视工作条例贯彻了维护中央权威的要求。巡视的权威来自于党中央,中央对巡视工作高度重视,巡视工作条例修订不到两年后再修改,在巡视指导思想、工作定位、内容方法上进行再深化,既贯彻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新思想、新论断和新要求,又紧跟中央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判断,使巡视工作条例更具权威性、指导性和针对性,体现了党对巡视工作规律认识的成熟与自信。

  二是新修改巡视工作条例贯彻了坚持与时俱进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开展了12轮巡视,实现了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市、县一级也先后启动了巡察工作,通过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新修改的巡视工作条例既吸收了创新成果,又根据形势发展进行了完善,比如,深化政治巡视,将意识形态工作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纳入巡视内容,打造巡视工作条例的“升级版”,将进一步推动巡视巡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三是新修改巡视工作条例贯彻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新修改的巡视工作条例,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巡视工作、市县巡察工作、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等作出明确规定,在巡视巡察的形式、力度、强度上,要求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实现横到边纵到底的监督,强调党内和群众监督相结合,既有“严”的要求,又有“全面”的举措,充分体现了理论与实践、依规与依纪、继承与创新的有机统一,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更有力的基础支撑。

  二、当好巡察尖兵,发挥新修改巡视工作条例利器作用

  新修改巡视工作条例是利器,巡察工作是利剑。要用好这把利器,锻造监督利剑,当好巡察尖兵,提升监督实效。

  一是坚持聚焦与进行全面扫描相结合,深化政治巡察。新修改的巡视工作条例强调深化政治巡视。市县一级深化政治巡察第一要求是明确巡察的重点内容,必须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三大问题”,紧扣党的“六项纪律”开展工作;同时,党的工作都是政治工作,巡察还应该对党的工作部署进行全面扫描,查找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及时不深入等问题。梧州市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脱贫攻坚工作等对7个县(市、区),36个市直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挥巡察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作用。梧州市实施首次巡察,就是对县(市、区)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专项巡察,从收集的建议和问题线索中归纳、概括和提炼,通过抽吸剥茧,透过现象看本质,发现政治意识不强、政治担当不足、政治生态不佳,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等全局性、根本性问题。

  二是坚持常规与突出机动灵活相结合,创新方式方法。巡视监督之所以有效管用,一个重要经验在与勇于改革、善于创新。梧州市在先后开展的五轮巡察工作中,在常规巡察的基础上,探索“交叉式”“延伸式”“点穴式”“回访式”等灵活管用的方式,让巡察真正成为发现问题的尖兵。实施巡审联动,建立“巡察+审计+问责”制度,让审计部门参与巡察全过程,用审计的眼光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开展“交叉式”巡察,针对熟人社会,容易受人情干扰的实际,开展成建制异地交叉巡察;开展“延伸式”巡察,对巡察中发现影响较大、涉及面较广、系统性的问题进行下沉一级延伸巡察,力求看清问题全貌;突出“点穴式”巡察,对信访问题集中或巡视组和上级纪委交办问题的单位进行重点深入巡察了解;实行“回访式”巡察,对上轮巡察中发现问题较多,未能了解全面的被巡察单位,将其列入下一轮被巡察单位,继续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了解。

  三是坚持发现与推动问题解决相结合,实现标本兼治。既要精准发现问题,又要对巡察中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的解决,才能彰显巡察既治标又治本的功效和作用。梧州市用好“四种形态”,建立“四个清单”,释放监督制度力量,推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建立问题反馈清单,将巡察发现问题逐条逐项列出,既不回避大问题,也不隐瞒小问题,让被巡察单位存在的所有问题“晒在阳光下”;建立责任落实清单,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亲自签收反馈意见表,避免问题无人“认领”,防止层层推卸责任;建立整改任务清单,对照列出的问题,细化问题整改措施,列出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硬杠杠”;建立督查督办清单,克服“一巡了之”思想,把巡察责任贯穿到巡察工作整个过程,巡察办与被巡察单位经常对接沟通,明确优先办理要求,定期了解移交问题线索办理进度,合力推动整改。

  三、践行严细深实,推动新修改巡视工作条例落地生根

  新修改巡视工作条例对巡察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要发挥条例的制度优势,践行严细深实,强化制度执行。
   
  一是要注重学思践悟,解决“会”的问题。新修改巡视工作条例是推动基层巡察工作有效开展的“纲”。会不会开展巡察工作,取决于对巡视工作条例的熟悉掌握程度。要把学习贯彻新修改巡视工作条例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自觉遵守、担好责任、做好表率;纪检监察干部要及时学习,提高政治站位,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深刻内涵;巡察干部要系统学习,学习研读原文,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并运用到具体工作中,真正做到巡察利剑高悬,巡察震慑常在。
   
  二是要压实主体责任,解决“能”的问题。开展巡察工作,地方党组织负主体责任。能不能开展好巡察工作,取决于各级党组织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和配合。要落实好地方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建立常委会会议、书记专题会议、领导小组会议和巡察组长会议“四级会议”制度,党委书记对巡察的重点工作要亲自部署,经常听取汇报。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对巡察组需要提供的材料要及时提供,对选择性提供材料、拖拉推诿、回避问题的要严肃问责,切实维护巡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是要加强队伍建设,解决“敢”的问题。推动新修改巡视工作条例落地生根,离不开巡察干部的辛劳付出。敢不敢开展巡察工作,取决于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铁军。要配强巡察队伍,让政治可靠的干部担任巡察组组长,并从后备干部中遴选巡察人才,实施动态管理;要强化担当精神,加大考核力度,以考核倒逼巡察干部自觉把该担的重任担起来,做到敢于监督、敢于碰硬、敢于负责;要在巡察组建立临时党支部,加强党性锻炼,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纪律要求,使之成为反腐前沿阵地的“侦察兵”“千里眼”“先遣队”。




 

编辑:杜建艳